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能够让刑事诉讼更加顺利的进行,同时如果因为刑事拘留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在这期间法律也规定了侦查机关必须尽快进行侦查,在法律的期限之内,关于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二、将刑法第196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旧刑法] 第19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2004)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盗窃案件解释》 (1998)

第10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金融的管理秩序,又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信用卡善意透支及时归还的,不是犯罪;恶意透支并且未想过要归还的,构成本罪。

2、区分信用卡诈骗罪与伪造信用卡、盗窃信用卡犯罪的界限。伪造信用卡并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其中的重罪进行处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不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而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关于信用卡诈骗刑拘有什么规定我们已经告诉您了,相信您现在对信用卡诈骗罪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解,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伪造信用卡的界限我们也已经提供给您了,信用卡诈骗罪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所以您要好好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防止信用卡的丢失。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一、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 刑事拘留,应当关押在县区看守所,不会是监狱。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也是很大的,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另外也不允许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在认定此罪的时候就要从构成要件出发进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罪构成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


·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是什么
      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是什么(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防止公民实施犯罪行为,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制定劳动刑事诉讼法,在该法规中对各类犯罪行为的处罚都有明确的记载,但尽管如此,犯罪现象还是屡见不鲜,故而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对审理此类案件的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伪证罪如何认定
      在刑事诉讼中,作证的人,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会构成伪证罪,此时就会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来追究刑事责任,但很多人对可以构成伪证罪的行为并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一、哪些行为构成伪证罪 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罪怎么办?
      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新罪怎么办? 发现新罪将会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新涉嫌走私罪判刑可以缓刑吗
      可以的,只要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


·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不同,但这也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当然了,实践中不同的行为人构成的罪名不同,那么具体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要是认定犯挪用资金罪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个问题。 一、犯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


·赌博罪的法律界定。
      赌博罪的法律界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赌博罪的特征。 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于聚众赌博的,只有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才能成为赌博罪的犯罪主体,其他参加人不能构成本罪。对于以“赌博为业”的要求是反复参与赌博从而形成一种习癖的人才能成为赌博罪的主体。赌博罪侵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