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最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类人:
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以避免以后产生财产纠纷,稳定家庭关系。2、男女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虽说结婚应当选择门当户对者,但是当爱情来临时一切都可以不顾,现实和童话中也不乏一些灰姑娘的故事。现代社会中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者越来越多,其中不否认有真心相爱结婚的,但也有不少因图谋财产而结婚的。婚前财产较多方应当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明确财产产权,避免以后赔了夫人又折兵。3、经商办企业的夫妇。随着经济发展,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办理企业、进行投资的现象是屡见不鲜,公司股份和经营收入已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最复杂的形式,也是离婚财产纠纷矛盾的焦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是这些夫妇的当务之急,婚前财产公证不仅可以理顺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还可以对日后公司股份和经营收益进行分配,避免了日后纷繁复杂财产纠纷。4、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年轻夫妻。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已经越来越多的发生在现在的都市人之间,共同买房是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而恋爱中的双方往往为了今后结婚而共同出资或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等财产,但房产一般只登记在一人名下,这样双方一旦因故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又离婚,那么对于财产的权属就可能会产生纠纷。所以一旦在婚前需要购置房产等价值较大财产的,应当对于财产的出资情况及归属有明确的约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明智之选。5、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一方的婚前债务应当由负有债务的一方偿还,而缔结婚姻后为了避免双方的财产无法分清而被执行还债,这类人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6、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妇。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社会文化全面开放,很多西方概念开始大举在中国蔓延,AA制,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高中低层白领一族,不仅朋友间开始AA制,就连婚姻生活也开始了AA制。对于AA制的夫妻来说,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乃是一条必经之路。只有将财产进行约定、公证,才能为以后执行AA制铺平道路。7、附条件的赠与者。结婚前的海誓山盟,没有白纸黑字有用,结婚前的誓言往往在婚后等不到兑现。现实中不乏有这样一类人:夫妻一方,为了表达对爱人真挚的情感,愿意在结婚后附条件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对方,一旦条件成就时对方就可得到这部分财产。例如:可以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中约定:当婚姻关系存续至五年时,部分或全部个人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等等。不仅让自己的誓言得到了履行,也稳定了夫妻感情生活。而此时办公证手续之前,要求双方先就各自财产问题作出协商,同时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毕竟公证的是协议而并非实际的财产。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一、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


·协议离婚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吗
      协议离婚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吗 一、协议离婚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吗? 协议离婚不是只能去登记的省份,可以到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判离婚吗?此时如果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只要夫妻能够达成一致,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那么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离婚呢?在分居半年后是否可以判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半年判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


·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这三个字我们应该不陌生,一般都是夫妻二人在离婚之后对其中负责赡养孩子一方的提交的费用,而抚养费的作用也是非常的大的,可以供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成年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抚养费的内容...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未婚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一般说来
      未婚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


·离婚如何获得经济赔偿?
      离婚如何获得经济赔偿? 一、离婚如何获得经济赔偿?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


·怎样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离婚是比较麻烦的事,很多人因为离婚导致的纠纷不断,协商不了,最后只能通过法律解决,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必须经过法院,但是怎样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是您比较关心的。了解法院的审理程序对于您是很有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给您说说如何起诉离婚。 一、怎样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一)去法...


·对方违约,可以定金、违约金同时索赔吗?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定...


·离婚抚养费新规一:一般期限
      离婚抚养费新规一: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


·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及适用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