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

(二)、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当采用电缆配线时,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当采用绝缘导线架空配线时,每一架空分路也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当采用电缆配线时,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3、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4、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5、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三)、关于重复接地及防雷接地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供电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当三相四线进线的首端处未装漏电保护器(RCD)且现场用电系统可采用TN 接零保护型式时,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柜)电源进线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同时引出保护零线(PE线),保护零线(PE线)应贯穿于各分路至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供配电系统保护零线(PE线)的重复接地的数量不少于2n+1(n—代表总分路数量),分别设置于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重复接地连接线应选用绿/黄双色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且不小于2.5 mm2。连接线应与配电箱、开关箱内的(PE线)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PE线)设置重复接地的部位可为:

(1)总配电箱(配电柜)处;

(2)各分路分配电箱处;

(3)各分路最远端用电设备开关箱处;

(4)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开关箱处。

3、总配电箱(配电柜)三相四线制电源进线工作零线(N线)的重复接地电阻值宜与电源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工作接地电阻值(≯4Ω)保持一致。保护零线(PE线)的重复接地,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4、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的重复接地装置应对角设置不少于2根接地线,与各接地体作电气连接。震动性机械设备保护零线(PE线)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

5、接地装置可充分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中钢筋结构、以及直埋地下的金属井管、非燃气金属管道、铠装电缆金属外皮等自然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严禁利用不能保证电气连接和有引起爆炸危险的自然接地体和接地线。

6、无自然接地体和接地线可利用,应设置人工接地装置,人工接地体垂直敷设时,接地极相互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顶部埋深一般为0.8m;水平敷设时,接地极相互间距不宜小于5 m,顶部埋深一般为0.8m。每一组接地体(若干接地极)应采用2根扁铁或圆钢与接地体在不同点焊接,引出地面。人工接地体与接地线的材料、规格及其敷设应符合规范相关要求。

7、施工现场内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PE线的重复接地与机体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当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以及高架脚手架等金属设施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防雷装置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滚球法”和规范规定确定和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接闪器(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5 mm,长度应为1-2m,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四)、关于临时用电配电装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装置是指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箱体材质、规格、安装板、电器安装尺寸、电气配线等应符合JGJ46—2005规范和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评审细则有关规定要求。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类型应参照本说明所附的主回路示意图选择和配置主要电器。总配电箱还应装设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仪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另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应配置紧急停电按钮和应急照明电源。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匹配。

2、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为规范所明确的DZ20系列透明的塑料外壳式断路器,该断路器可以兼作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的结构选型,优先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必须同时设置与其相配套的缺相保护装置。

以上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整理,该规范对仪器的配备以及操作规范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违反该规范进行临时用电操作,不仅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昆山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是什么?
      昆山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是什么我国的任何一项建筑工程,从设计到完成以后,这个过程当中其实都要经历一个比较严格的检查过程。尤其是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测,将是建筑单位事业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在承包出去以后,有承包方来进行修建,因此针对建筑工程的监测各省市制定的都有管理办法...


·我们现在工作都需要签约劳动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都需要签约劳动合同,因为他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在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会怎么样那,有什么影响,我们很多人应该都想知道这个问题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 合同期内可以辞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因疫情延长假期有工资吗?
      因疫情延长假期有工资吗?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哪些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国家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项目质量,根据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完善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最新公路工程质量检...


·我国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
       随着国家的经济不断发展,各大城市内有越来越多的工程在开展,那么工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工程是否安全,工程质量的高低也会影响着使用人的安全问题,那么工程质量怎么划分的?会根据不同的阶段进行划分,那么在分项工程中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在合同阶段和建设项目阶段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 一...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小区弱电工程施工规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弱电施工常见问题 弱电施工有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制约,一个具有资质的弱电施工队也应熟练的掌握。但是在具体到项目上,就会出现一些小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弱电施工中的常见问题: 1、弱电施工中,施工单位注重各子系统的使用功能而忽视了感官验收,...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1、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
      员工被拖欠工资如何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应当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第6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


·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通知30天后可以领取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若发生了意外事故,造成受伤是能做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通知30天后可以领取吗?工伤鉴定有严格的程序,申请人要提交出完整的相关资料文件,用人单位则需做出处理承担相关责任。以下是对问题的解答内容,请继续阅读。 一、工伤鉴定结果通知书什么时候领取? 劳...


·劳动合同不续约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劳动合同到期后,代表着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告一段落,而且员工个人也可以和公司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是不得单方面无缘无故的就不续约的。如果不续约的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不续约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不续约赔偿标...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的什么行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