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由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会交由法院来进行审判,法院审判决定之后会作出生效的法院裁定或者是判决,这些判决和裁定必须要得到执行,也就是需要有一定的执行程序。对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

二、其他规定

刑事诉讼法 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四)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五)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六)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意见,由罪犯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七)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裁定。

前款第(四)至(七)项规定的减刑、假释,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裁定。

第三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一)减刑、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经审查,如果前款规定的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补送。

第三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

第三百六十五条 减 刑、假释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负责监督假释罪犯的公安机关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 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十八、附则

第三百六十六条 本解释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先需要向您购置的是执行程序当中,它分为不同的种类的,比如说死刑的执行程序,必须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来进行核准,还有其他的一些程序,比如说减刑,假释的程序,需要报送相关的监督部门。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者必须是...


·刑诉法近亲属的权利是什么?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作为当事人近亲属的身份,由于与当事人存在较为亲近的血缘关系,因此近亲属的言辞和行为可能会对案件审理和司法公正造成影响,故而在大多数法律法规中都是关于近亲属是否回避、如何回避的条款, 那么近亲属有没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刑诉法近亲属的权利是什么呢? 一、《刑事诉...


·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新刑法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刑法》的规定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


·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
      接到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等落实好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后,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很多因素做出量刑,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那么,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 《刑法》...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类型包括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


·法律宣判死刑后多久执行
      宣判死刑后多久执行在我国,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后,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个叫做死刑复核程序。但是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所以,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


·重伤二级刑事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重伤二级刑事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二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乘以20年乘以90%赔偿系数。首先重伤二级,这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者进行身体伤害程度鉴定后得出的结果。对于造成伤者重伤残疾的,还要额外赔付残疾赔偿金,而具体的伤残等级的划分从轻度到重度...


·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一、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


·故意伤害罪和解还判吗?
      故意伤害罪和解还判吗?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


·认罪了检察院会不予起诉吗?
      我国刑事实体法中,绝大多数犯罪都是公诉类犯罪,也就是说必须检察院提起公诉才能由法院加以审理判决。为了对犯罪人实现教育和惩罚的双重目的,刑法也规定了一些从宽处罚的情节,比如说认罪伏法。那么认罪了检察院会不予起诉吗? 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