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法典》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民法典》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由这些部门进行调解,符合当事人的非讼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传统习惯,易于当事人认可和接受。也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做好思想开导工作,缓解夫妻间的ì盾,有助于妥善、及时地化解离婚争议。

对于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因此,经过调解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双方的ì盾得到化解,重归于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第二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也达成一致意见,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一种是调解不成,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则坚持相反意见,或者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而需诉诸法院解决。

三、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离婚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希望的,您对于离婚还有可能都是非常的反感的。对自己身心伤害大的婚姻确实没有坚持下去的必要,我们对于离婚的程序还是要有一定的了解的,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对于《民法典》起诉离婚程序想必您都了解了。


·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怀孕应负什么责任?
      一、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怀孕应负什么责任?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怀孕应负的责任,应当与未成年少女的年龄有关,如果是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无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从重处罚,与已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后果各自承担,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强行与女孩发生关系的,...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


·起诉父亲不拿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协商完成分配之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定期给于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但是后续可能会出现对方不给于抚养费的情况,对不给抚养费问题的处理其实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法律方面有哪些相关的依据可以使用,...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


·夫妻离婚是均分财产吗?
      夫妻离婚是均分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应根据对夫妻双方履行的家庭义务而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说,虽然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


·补办离婚协议书多少钱?
      补办离婚协议书多少钱?补办离婚协议书是不用钱的,离婚的男女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二、离婚协议根据《婚姻法》...


·一、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要离婚应该怎么分割?
      一、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要离婚应该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


·夫妻结婚前有必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夫妻结婚前有必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一、结婚前有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婚前财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双方的婚前所得财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那么简单
      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分开那么简单,还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如果双方买了房子还有房子归属问题,那么,如果情况是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结婚前盖的房子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结婚前父母给盖的房子,如果房产证是你自己的...


·一、办理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
      一、办理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 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 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