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

4、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

(二)诉讼离婚

1、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原因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

2、一审后如果还是不愿意离婚,可进行二审,二审后会直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完成。

(三)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四)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哪些情况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种情况体现了我国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而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我国法律还对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为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通过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垫定下来的,怎么可能轻易地结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相信您现在对婚姻家庭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我国实行的是离婚登记制度,离婚的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意味着在我国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此外,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的,双方是不能离婚的。

·有重婚配偶要多久离婚?
      有重婚配偶要多久离婚?离婚是可以随时进行的,并不存在时间上的限制和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而对于重婚的重婚是不合法的,可以起诉来判决撤销。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出轨的话财产分配问题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诉讼离婚后开几次庭,有哪些程序
      摆脱了旧中国社会封建的思想后,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会审理该案件,那么诉讼离婚后开几次庭,有哪些程序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开多少次庭 一...


·一、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什么?夫妻财产分割依据是我国婚姻法当中的39条规定,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双方的协商来分割财产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外嫁女在夫家享受了拆迁补偿,还能享受娘家的拆迁补偿吗?
      外嫁女在夫家享受了拆迁补偿,还能享受娘家的拆迁补偿吗?   一、 外嫁女在夫家享受了拆迁补偿,还能享受娘家的拆迁补偿吗?   首先,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   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


·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费需要支付么
      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费需要支付么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夫妻关系,但孩子抚养费即使不抚养孩子一方也是需要支付的,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虽然没有领取结...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
      社会抚养费您都不陌生,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国家对于一些现象,特制定了社会抚养费这一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的相关资料,想要了解的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的概念 社会抚养费,是...


·事实婚姻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事实婚姻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不知何时,离婚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能够引起多方的矛盾。在处理离婚事情上,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激化矛盾的一个关键所在。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很多。并且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各自都有自己的发展和经济收入。很多人在离婚后,会有这样的疑问: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我们这就为您详细解答...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
      甲醛超标女童患病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