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应该怎么处理?

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学校的孩子们打架的这种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小打小闹的行为了,通过很多在校学生打架的案例都反映出了社会各界应该对这种行为引起高度重视的。而且有些教师在教学的时候可能就会经常对学生进行拳打脚踢,这种行为也会给青少年带来很坏的影响。接下来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就是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应该怎么处理?

一、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应该怎么处理?

1、教师务必要冷静,心态要平和。

我们应该明白,同在屋檐下的一家人之间都难免有摩擦。来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的未成年的中学生在日常相处时产生矛盾更是极其正常的现象。我们没有必要把中学生打架这样的事情当作洪水猛兽,没有必要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学生打架肯定是过于情绪化的表现。要是我们当老师的也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暴跳如雷,那么就更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学生的问题。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保持冷静是我们妥善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前提。

2、以教育为主,对当事人不疏远、不打击、不放弃。

当前我们处理中学生打架的事件时往往是以批评甚至谩骂为主,动不动就通知家长来学校。现在,某些学校领导还创造了所谓的“家庭教育”法:认为打架是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请家长把学生带回家一个星期进行家庭的教育。没有改变就继续在家里呆着,不能再来学校上课了。有个别主要领导还公开跟您说:“学校没有办法教育你们了,让你们家长教育;家长也教育不了就让社会来教,让派出所来教育。”我们是不赞同这种处理方式的。显然,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正是接受学校教育的年龄,犯了点错误不足为怪。我们不应该疏远他们,也不要打击他们,更不能抛弃他们。

3、要找出学生打架的真正原因,分清责任。

我们以往面对打架的学生总是各打五十大板,不分青红皂白,凡是参与打架的学生一律要接受批评和处罚。这样简单草率的处理是很不妥当的,因为打架的双方很难服气。不妨举个例子:张三闲着没事,拼命踢门,刚好门撞到李四的脸,于是李四一气之下出来给张三一脚。像这样的情况,明显要先找肇事者张三了。我们必须先让张三承认错误,并跟李四道歉。然后再找李四进行必要的教育。再比如:去年我校发生了多起女生因抢热水洗澡而打群架的事件,学校领导非常恼火,都一一严肃处理她们了,还把她们赶回家进行所谓的“家庭教育”。其实,说句良心话:学生之所以打架,学校本身也是有责任的。为什么不及时把水烧热?为什么没有提供足够的热水?为什么管理人员不尽责不及时处理等等。我们一味的责怪学生的确是有失公允的。

4、以预防为主,老师要勇于担当保护学生的角色。

中学生斗殴打架了,我们当然要及时妥善处理,但是我们更应该防患于未然。在平时教育他们的时候,不能简单的冷冰冰的强调那些禁止的话。如“不能”“不许”“不可”等等。我们觉得,老师要主动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尽可能的减少打架事件。我们的做法是,在学生面前经常承诺:你们千万不要欺负别人,也不要说别人的坏话。在这个前提下,要是有人胆敢找上门来欺负你们,你们可以及时禀报我,我定会挺身而出。当然,这么说有点跟开玩笑一样,不过,我们已经在学生心目中有了威望,打架事件发生的几率必然大大减少。

5、要秉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处理打架事件。

我们老师往往喜欢把问题学生拉到办公室进行单独批评教育,失去了进行全体学生教育的良机。当然,单独教育是有必要的,但我们也应该借机警示其他同学。

二、如何避免校园暴力?

1、放学结伴而行,不走小路

避免校园暴力的第一个方法就是惹不起我躲得起,至少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放学之后要和同学们结伴而行,有校车的尽量坐校车,有家长接送的就家长接送。结伴而行也不要走小路抄近路之类的,一定要避免一些潜在的危险地带。

2、不单独和同学外出,有事尽量在班级解决

课间或者放学,有不是很熟悉的同学找你外出的话,尽量不去,有什么事情就在教室里解决好之后再出去,毕竟社会那么乱,谁知道找你的是好人还是坏人,将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不可能在班级教室里对你怎样的。

3、穿着普通,不争强好胜

我们看到现在的孩子,基本上性格上都很自我,自私,以自己为中心的有很多,穿着打扮上面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好在现在的学校基本都是要求穿校服很大程度上有所避免,但是也不是全部的学校都穿校服的,那么这些孩子一定要注意不要穿着太高调,和同学相处不要争强好胜,要给自己给别人都留点面子。

4、家长教育要到位

发生校园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内因。不能全盘否定家长的教育,但至少他们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很多家长都是在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对待孩子也许小时候还比较关心,等孩子上小学,上初中,重点关注就是孩子的学习。不可否认,孩子的学习好了基本上其他的行为也不会差,但是一味的关注孩子的学习,不关注孩子的性格心理教育,这样真的好么?

5、学校教育、监督要给力

学校开设的心理教育课程和心理聊天室,很少有真正用到的,学校要做的就是将心理教育贯彻到孩子的生活中去,让他们有个倾诉发泄的地方。另外学校既然成立的校园110,就一定要将监督检查落实到实处,学校管理好了,就应该辐射到学校的周边地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般都是被打的学生回到家了以后也不敢跟家长说,家长可能在给孩子洗澡或者换衣服的过程当中发现身上有伤痕才发现的,因此家长应该及时的跟学校沟通这件事情,找出孩子被打的具体原因,孩子不上学不要单方面的就认为是不想学习,一定要追究出真正的原因对症解决,而且学校有的时候不能够只注意保护那些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孩子,这有的时候也是学生打架的一个因素之一。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回忆,很多人都提前很久做准备工作。可是不少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的确,结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那么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知识。 一、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 1、婚礼...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获得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


·离婚后诉讼争取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对于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对于法律是不太清楚的,但是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一些法律知识,比如说离婚争取扶养费等相关情况,那么离婚后诉讼争取抚养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争夺孩子抚养权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双方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一、双方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一、离婚彩礼钱能当作婚后财产?
      一、离婚彩礼钱能当作婚后财产?离婚彩礼钱原则上不能当作婚后财产,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


·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重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这就要具体的情况;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 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


·在教堂结婚之后是否还要办理登记
      有的人在国外结婚的,一般都会按照国外的习俗来举行婚礼,也就是找一家教堂,由神父来主持自己的婚礼。那么在教堂结婚之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登记呢?若需要的话,那此时结婚登记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做详细解答。 一、在教堂结婚之后是否还要办理登记 基督教徒出于对宗教...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夫妻子女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


·一、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分割?
      一、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律关系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都或多或少的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
      对于重婚双方能告彼此吗?重婚双方是不能告彼此的,重婚罪是自述案件,只有受害人可以起诉。受害人包括两个,即原配偶和受骗的新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婚姻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