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当中规定的优先购买权这是针对购买公司内部的股份的这件事情,如果公司当中有股东想要转让自己的股份,一般都是在股东放弃购买权的情况下才能转让给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也是约束公司的股权转让过程当中的相关程序的,下面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一、公司法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股东之间基于相互信任而共同投资,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并有效保证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权利。在《解释四》出台前,这是股东维护其优先购买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但《公司法》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通知、行使方式、行使期限、损害救济等内容并未明确规定,《解释四》对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程序规则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权利行使的边界和损害救济制度。
二、具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行使撤销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股东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他股东均有权对已签订的股权转让让协议行使撤销权:(1)未将股份转让事项通知其他股东;(2)在其他股东受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之前即转让的;(3)在其他股东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已作出行使优先受让权答复的情况下又转让的;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能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仍向外转让的。2、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期间三、“优先购买权”的通知内容和行使期间《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对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义务,但对其具体内容和规则缺乏执行细则,《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则对此进行了补充。首先,其明确了该书面通知的内容包括“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转让股权的类型、数量、价格、履行期限及方式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同时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作了多层次的规定:行使期间首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则以书面通知上载明为准;通知亦未载明的或者载明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三十日的,为三十日。上述规定堪称优先购买权书面通知的“实施细则”,基本覆盖了优先购买权书面通知义务的各个方面,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作了多层次的细致规定,基本满足了各类情况下的需要,且设定了“通知送达之日起三十日”的行使期间最短期限,保障了其他股东在收到通知后有一定的合理期间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由此得知,公司法优先购买权是建立在股权的转让是发生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的,一般优先购买权主要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老股东通过这种公司法赋予的优先购买这种的权力也可以体现出对公司的控制,如果说具备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想要放弃这种权力,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股权就可以转让给其他人了。


·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得越来越迅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诞生了许多的赚钱方式。尤其是近几年来,较为火热的赚钱方式就是股权投资,并且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通过股权投资来挣钱,那么什么是股权投资,它是怎样的运作方式?本文主要介绍股权投资哪些企业风险小? 一、什么...


·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理?
      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理? 一、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新婚姻法 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婚姻法出台了新的规定,也就是新婚姻法,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新的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是怎样规定分割的,比如说公司的股权等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样进行分割,也就是新婚姻法 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或者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许多公司会选择公司分立,而公司分立是要经过一定的过程的,那么公司的分立程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给您介绍公司的分立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的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


·按照规定公司非法集资怎么处罚
      许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以及项目正常运行的需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经营者都能负担起数额庞大的资金,也并不是每个股东都愿意出资,这是许多公司就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集资,有通过像发行股票这样的正规渠道集资的,也有通过非法的方式进行集资的,那么公司非法集...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现代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内容?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现代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
      签订合同分公司风险有哪些?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达到合同顺利履行的目的。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


·未成立的公司所签合同有效吗
      有效。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成立前的行为可称为设立中的公司行为。如公司最终未成立,则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但该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由发起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公司成立则承继发起人在设立中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发起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