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一场诉讼官司中,不管是民事诉讼案件还是刑事诉讼案件,都会具有原告和被告这双方的存在,这样才构成一个完整的诉讼案件,那么如果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当庭主动认罪会怎么样呢?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范围是什么呢?
一、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件是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2、可能判处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的;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的;
7、其它不宜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
二、怎样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人民法院在决定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
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对适用被告人认罪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
(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它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实践中“被告人认罪”的意义
1、有利于将我国“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法定化,实现刑罚的目的。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行为,实践中一般参照“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处理,而长期以来我国的坦白从宽政策却一直表现出适用上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从实体结果看,坦白从宽政策在量刑中仅仅是酌定情节,对于坦白从宽者并非必须从轻、减轻处罚;从审判程序看,被告人坦白只是一种单方行为,被告人不可以与公诉机关就量刑问题进行协商,也不能因此获得程序上的简化,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坦白从宽成为骗供的同义语。而《意见第9条的规定的“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的规定,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基本刑事政策衍化为法律,在法院量刑规范化中规定可酌情从轻处罚,所以这是在程序机制的保障下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此政策的优势,有效促使被告人认罪和悔悟,实现刑罚对罪犯的矫正目的。
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诉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视为一种受制于投入产出规律的经济行为。从微观上看,诉讼过程中各主体所作出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耗费同主体从诉讼裁决结果中所获得的利益之间的比值关系,制约甚至决定着主体的行为选择。”从轻处罚是与被告人作出何种程序选择密切相关的一项权利。在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形下,减轻诉累对部分被告人有一定吸引力,但程序上的简化并不是刺激被告人选择简化审理的主要动机。因为“依据人性之趋利避害本能,迅速得到量刑上的优惠恐怕是大多数被告人愿意认罪的最直接诱因”。被告人认罪能够揭示其悔罪心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其主观恶性程度的降低,而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依法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既是对其自愿认罪行为的一种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认罪服法的一种教育。可见,要求从轻处罚的权利是被告人选择简化审理的主要动机,同时也是推动普通程序简化审改革深入开展的关键因素。
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范围有哪些,我们要知道,在法庭上,如果被告人的态度良好,认罪态度好,并且有真心悔罪之意的,法院是会对其从轻处罚的,但是也要看自己是不是在这一适用范围之内。
·未成人犯抢夺罪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多未成年人缺少各方面的管教并且心里考虑的事情较少,因此容易导致其犯罪。其中抢劫罪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未成年人犯罪途径。那么,在我国对于未成人犯抢夺罪金额的标准是什么呢?它的量刑标准和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
一、抢夺罪的金额较大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
·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样的刑事判决我们不难在庭审现场听到,罪犯的亲属听到“死缓”的判决,往往是又悲又喜,不知道这两年需不需要坐牢,不知道死缓之后的结果又会如何,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死刑缓期两年,这两年坐牢吗?
答案就是: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
·一、第一次醉驾会判刑吗?
一、第一次醉驾会判刑吗?能判多长时间?
第一次醉驾不是拘留,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抢劫罪的暴力标准是什么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人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人员实施暴力侵袭或者其他强制力,包括捆绑、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使他人处于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状态当即抢走财物或者交出财物的方法。所谓“胁迫”,是指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者不敢阻...
·未成年故意杀人自首该如何判刑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自首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定刑期是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看案件情节、受害人有无过错、是否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是否赔偿受害人、是否取得受害人亲属谅解等确定应当判处的刑期,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刑法》六十...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行为是十分恶劣的,相信您也听说过集资,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集资进行诈骗,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但是实际上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是存在,诈骗罪包含的内容比较多,而集资诈骗是以集资手段进行的诈骗,对于两者的具体的区别,我们将做详细的介绍。
一、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
·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犯绑架罪怎样判刑
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对社会危害极大。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规定了绑架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绑架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出现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犯绑架罪怎样判刑?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绑架罪追诉标...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必须是在犯罪过程当中,因为本人抑制医院的原因所导致的犯罪活动的停止。(一)、故意杀人罪中止的时间性认定:“在犯罪过程中”故意杀人罪的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
·如果法院被判拘役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的不断更新冲刷着我们每个人对社会的认知。犯罪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在这里我们奉劝各位要洁身自好,不要做危害社会危害人民事。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在法治方面十分健全。那如果法院被判拘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的解答,方便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
·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内容。抢夺罪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罪名之一,但是有很多的人都不清楚,要是在深圳犯抢夺罪的话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带来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
·打了人再要钱属不属抢劫罪?
有网友咨询,在她上班路上,有一个陌生男子冲过来就打了自己一顿,然后要走了一千块钱。这种打了人再要钱属不属抢劫罪呢?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的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根据法律规定,打了人在要钱当然属于抢劫罪。我们将从抢劫罪的含义以及犯罪构成等方面来分析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