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检察院劝认罪是什么意思

当我们身处刑事案件中时,作为被告我们可能没有多大的胜算打赢这场官司,特别是当原告证据确凿,条理清晰的时候,那么检察院方可能对我们最好的是劝其认罪,还可以减轻处罚,检察院劝认罪其实是一种认罪协商制度,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认罪协商为刑事程序中被告与检察官所达成的一种协议。透过认罪协商机制,使被告有机会选择遭到起诉的罪名,通常会较原先所受的指控为低,亦即所谓的“控诉协商”;亦或是以相同的罪名起诉,但是得以获得较原先所可能遭到求处的刑期为低之刑期,亦即所谓的“量刑协商”。借由认罪协商的机制,被告可以避免以原先被指控较为严重的罪名在法庭上遭到定罪的风险。
一、认罪协商的内容
1、刑期交换如果是被告人提出认罪协商的,被告人要求检察院或检察官向法院为较轻刑期的具体求刑,被告人则承诺向法院声明认罪;如果是检察院或检察官提出认罪协商的,即会要求被告人向法院声明认罪,条件则是向法院提出一个对被告人有利的刑期,或不会向法院请求判处法定最高刑,或承诺放弃检察官的具体求刑权,由法院任意决定。当然,无论何方提出认罪协商,都不影响认罪协商的实施,但相对方必须同意协商,否则,即依正常的法定诉讼程序为之。2、罪数交换即检察院或检察官在起诉状中起诉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情形下,如果被告人提出认罪协商,即会向检察院或检察官作出承认其中一罪或数罪的认罪,而要求检察院或检察官向法院作出驳回其余罪数的请求;如果是检察院或检察官提出认罪协商的,要求被告人同意就其起诉数罪中的一罪或数罪认罪,而请求法院驳回其余罪数。例如,检察院或检察官起诉被告人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协商后被告人就贪污罪进行认罪,而检察院或检察官则请求法院驳回其余两项指控。3、情节交换即起诉状中起诉被告人犯罪有从重处罚、加重处罚情节,对被告人而言,通过协商,即有机会得到比较轻的刑罚处罚,避免有从重处罚或加重处罚,特别是在转化型犯罪中,如盗窃转化为抢劫、抢夺转化为抢劫、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等,如果被告人提出协商认罪,要求检察院或检察官向法院表示放弃从重处罚、加重处罚情节的诉求;如果检察院或检察官提出协商,可能要求被告人承认其中情节较轻的罪状,检察官则会放弃起诉情节较重的罪状,这种情形下,都可能会成立情节交换型的认罪协商。
二、法律中的认罪协商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否要规定认罪协商制度,这一方面取决于前述认罪协商理论是否得到立法认同,另一方面取决于我国司法实践有没有认罪协商的需要。“实践出真知”,只有司法实践需要认罪协商,其制度才有市场。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立法中存在着认罪协商的部分内容。例如,认罪态度好或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投案自首制度、立功制度等,常常成为减轻刑事处罚的意定或法定理由,特别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得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甚至是严重的犯罪被“从宽”处理。从司法实践看,认罪协商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早已实行并客观存在着。例如,交通肇事罪,如果被告人能充分或很快赔偿受害人,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法院就会以“法定的”理由判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检察院也会以一些自认为是“恰当的”理由不予起诉,公安局也会找出“充足的”理由撤销案件。其他还有盗窃案、伤害案、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强奸案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认罪协商处理的情形。这些不是“认罪协商”制度下的“认罪协商”案件,只要当事人不申诉,案件就会“弹出”司法程序,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自然也不会“没事找事”提出抗诉或进行立案监督。所以,认罪协商制度在我国是有其存在的市场的,司法实践也需要认罪协商制度。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检察院劝认罪其实是为了被告着想而建议的最好的处理方式,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充分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方面也可以从轻发落,俗话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是代表着认罪协商的涵义。


·2023盗墓案怎么判刑处罚
      盗墓案怎么判刑处罚我国法律上没有“盗墓罪”这个罪名,盗窃坟墓的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和盗掘古墓葬罪。盗窃普通坟墓,盗窃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涉嫌盗窃罪。盗窃金额各省市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自行出台地方法律进行规定,以本人所在的云南省为例,盗窃普通坟墓财产价值1500元...


·签了认罪认罚书的后果可以无罪吗
      签了认罪认罚书的后果不可以无罪。认罪认罚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的文件,是当事人的犯罪案卷之一,没有其他的证据能够推翻的情形下,该认罚书有效,当事人可以被依法从宽处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近几年来,有很多政府官员贪污的案件逐渐的浮出水面,其中有一项就是邮政职务犯罪,这里所说的邮政职务指的就是邮局,在邮政公司工作,所涉及的犯罪种类有很多种,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一、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在邮政公司工作的,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的种...


·刑法对逃税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逃税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 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从批捕到判刑多久2023
      一、从批捕到判刑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判刑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当属死刑,而缓刑则是相对而言比较轻刑罚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已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怎么判刑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适用缓刑的...


·银行职务犯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银行是重要的金融机构,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防范职务犯罪。因为,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其犯罪的后果是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国刑法中有多个罪名,那么银行职务犯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银行职务犯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当我们陷入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既然已经有了诉讼事实,肯定是调解不成或者不接受调解,那么我们想到是将诉讼委托给律师,双方打官司。那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呢?我们要如何进行委托?让我们一起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的含义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杀人犯罪多少年后不追责
      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故意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二十年;过失杀人的,追诉时效最长为十年。不过,法律同时规定,无论什么样的刑事案件,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全然都没有机会参与到刑事审判的过程当中的,有些社会反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包括生活中有些民众自己就有亲自到庭旁听的这一种经历,除非是当前的案件符合了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不能够公开审判的话,那除了案件有关的人员,其他媒体朋友包括公民是不允许参加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遇到诈骗犯罪怎么办,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对诈骗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那么相关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 1、尽量区分诈骗的种类,不同的诈骗类型可能起刑点不同。 2、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刑事案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