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逃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为此苦恼,并为此想出不少方法。其中就有人提到,如果有人为债务人担保,那就再保险不过了。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设立的担保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财产或信用来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力的制度。《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一条有规定:“债权人在买卖、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设立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另外《担保法》第二条种也有提到:“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由以上法律法规可知,债务担保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方式,对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是允许的,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
二、怎么设立债务担保
(一)设立债的担保自愿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通过自愿协商而设定的,如保证、抵押、质押等。不过个别也有法律直接规定的,如留置、法定抵押权等。但约定担保是最普遍、最主要的担保。(二)设立的债务担保要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关系这里的从属是指债的担保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债权债务关系,它是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或无效,债的担保也就不能发生效力。主债消灭,债的担保也就随之消灭。(三)债的担保须是对债的补充也就是债的担保只有在其所担保的主债务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时,担保的形式效力才能产生。即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执行担保财产,从担保财产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四)债的担保必须是保障债的实现的这是从债的担保的功能来看担保的法律性质。债的效力主要在于履行,债务人只有按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适当履行其债务,债的目的才能达到。民事责任制度通过令违约人承担承受负担,促使债务人积极而适当地履行其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事责任也是对债的担保。怎么设立债务担保”的介绍。设立债务担保已经成为现在很多债权人保障债权的常用方法。因此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对债的担保足够了解,才能应对债务担保中出现的陷阱。为了有效避免,主要还是从债的担保的性质和功能上着手。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不如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定能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一、债权纠纷要在什么时候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一、卷款逃跑怎么定罪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卷款逃跑,可能涉嫌贪污罪,如果是一般公司工作人员,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以贪污罪来说,《刑法》规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是...


·动迁款可以分开打款吗
      不能。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动迁款是不能分开打款的,必须全额打款,而且是要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三个月内打款。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在人们眼中,律师就是靠着打官司挣钱的。但是很多人对律师存在误区,诉讼是不是必须请律师呢?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有欠条起诉要请律师吗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民事诉讼必须有律师,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是...


·现如今,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防止债务人提前将自己的财产
      现如今,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防止债务人提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从而使得诉讼结果提出的各种强制要求无法满足进而使得自己经济上受到损失,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全,保全自己的房屋。那么,一旦房子被保全了还能卖吗?以及保全房屋买卖费用大概多少?那么我们来听听我们是如何解答的。 ...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厂子欠钱不还对方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遇到厂子等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向法院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


·企业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企业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 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诱导等方法,在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以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时,律师首先会考虑发律师函,将案件厉害关系明确告诉对方,使债...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一、有人欠钱不还然后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也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讲,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即结婚前夫妻一方为婚后的共同生活负了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购置的生活用品婚后成了共同财产,此时这种债务虽然是在婚前所负,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


·挪用公款玩游戏的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玩游戏的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