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比如还未追回欠款,债权人就失踪。那么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是否还需要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呢?对债权人的亲友来说,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怎么保护债权不消灭,债权人失踪怎么收回债务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权是债权人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的民法上权利。债权请求权的主体在一般来说应当是本人,也就是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人失踪,那么债务人行使债务的对象将不能确认。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债权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债务人。但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也就是说,从债务人应当还债截止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不行使债权请求权的话,债权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债权人失踪,对债权的救济措施有哪些呢?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失踪两年,债权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宣告失踪。那么如果债权人失踪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话,到宣告失踪时为止诉讼时效还没有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踪期间诉讼时效可以延长。如果债权人再次出现,那么就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
二、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
债权人失踪导致债务可能得不到清偿甚至灭失,那么失踪期间债权人的债务要怎么讨回呢?(一)根据前面所述,如果债权人失踪两年,债权人的亲友及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期间债权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可以代债权人收回欠款并代其管理财产,等债权人回来的时候再归还给债权人。(二)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延长诉讼时效,债权之所以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是因为债权的保护期即诉讼时效过去,那么如果在失踪期间能够延长诉讼时效的话,债权人回来的时候就能够行使债权请求权。需要说明的是,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对于诉讼时效的延长也有明文规定,诉讼时效延长具有不同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特点。首先必须是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其次是由人民法院认定。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债权人失踪怎么讨回债务”的解答。不论是债权人失踪还是债务人失踪,对实现债权来说都是一个很大的阻碍。因此失踪情况下债权请求权的实现就成了很多人面临的难题。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身边亲友是债权人,并且遇到以上困难,那么关于怎么维护债权,不妨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为债权设置一层保障,或者在律师的指导下收回欠款。


·债务人法定权利?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jpg" alt="{ArticleTitle}" title="{ArticleTitle}" /> 孝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有言道:“百善孝为先”,已为人父母的小编已经深深体会到为人父母的不易。所谓“我养你小,你善我老”,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方...


·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婚后债务如何处理即使是夫妻的婚后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而这里的婚后债务也是包括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婚后债务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 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超生三胎如何罚款?
      超生三胎如何罚款??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
      人们在银行贷款需要承担一定的利息,在民间借贷中向他人借款时,债权人也可以设定利息。具体来说,民间借贷利息应该怎么确定?如果债务人到期还没有偿还债务,债权人还可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借款利息。那么应该如何计算逾期借款利息?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借条算共同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是需要签订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真实存在,那么还必须签订一份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转让...


·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合同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没有按时履行,那么,另一方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就可以行使。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的相关内容。债务人的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借款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借款无偿使用合同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 元整。 2、借款期限为 _____年,从____...


·离婚要先用财产偿还债务吗
      离婚要先用财产偿还债务吗1、《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2、清偿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