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也是属于由国家直接管理的,所以有些人也会把事业单位的这部分劳动者判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列当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当初也是经历过各种考试和审核以后才能上岗的,内部的管理相对也比较严格,如果事业编制人员因为一些行为被判处缓刑的话,工资待遇等各方面都有影响。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是什么?
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施行后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包括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给予开除处分。法律的适用有溯及既往原则,因此分四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情况: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前被判处缓刑期满、仍安排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经考核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登记为公务员,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公务员条件的,予以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
第二种情况: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前被判处缓刑、公务员法施行后缓刑期满的人员,以及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施行后至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施行前被判处缓刑的人员,没有开除公职且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调整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但须降低原任职务等级,同时降低薪级工资。
第三种情况:
2007年6月1日前被判处缓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在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但是这类人员的岗位等级和薪资等级都应相应降低。
第四种情况:
2007年6月1日后,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可不作开除处分,但须降低其岗位等级和薪资等级。此外,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被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安排在原单位工作,其技术等级确定及工资待遇也应降低。由此可见,事业编制人员缓刑的后果目前在我国分为了四种不同的情况,因为我国在06年1月1日以后颁布了最新的条令,如果是在此之前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可以对事业在编人员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换,在06年1月1日到07年6月1日的这段期间被判处缓刑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职务都会相应的下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
      不管在从事什么行为,都应当提供一些正确的且真实的证明文件,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因此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意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宣传传销活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什么内容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方面规定的审理程序也不同。由于比较常见的是公诉案件,今天我们就以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来为您作介绍,帮助各位了解其中涉及到的一些细节问题。请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对于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


·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刑事被害人抗诉申请书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等。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


·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犯罪行为是包括,不论是哪一种犯罪,他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有的案件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说过失致人死亡,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未成年强奸判几年?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发达,未成年人早熟的现象普遍存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渐升高,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是极其恶劣的行为,那么未成年强奸判几年?是否和成年人犯强奸罪一样的对待?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此方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成年强奸判刑标准 1、 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罪,有些敲诈勒索案件,还伴以一定程度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其危害程度和抢劫犯罪相差无几。但是毕竟还是两个不同的罪名,那么就注定在犯罪构成上是不同的。其中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我们总结了有关资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