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多次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可能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原则上讲,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便成立本罪,法律并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但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显著轻微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我国对多次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概念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怎样认定容留他人吸毒罪

1、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

容留他人吸毒,这里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2、对于收留他人吸毒的娱乐场所

据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严厉查处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案件。对以娱乐、服务场所为掩护或利用场所的便利条件,组织、强迫、容留、 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贩毒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对卖淫嫖娼的,要加大治安拘留和收容教育力度;凡是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内以陪酒、陪舞、陪唱等形式从事陪侍活动的,一律按“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活动”查处,对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者为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活动的人员提供方便和条件的,要坚决依照国务院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查处;对存在敲诈勒索顾客和吸毒贩毒等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除追究有关人 员法律责任外,对娱乐、服务场所要依法处理,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3、偿提供场所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既可能是有偿的行为,也可能是无偿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有没有从容留的行为中得到好处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

4、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

根据刑法相关原理和总则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并向其出售毒品的,属于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牵连犯,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5、留他人吸毒的人数

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和次数的多少,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三、多次容留他人吸毒量刑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二,本罪所称的“场所”,是指一切可供吸毒的空间,比如住宅、旅店、办公室和娱乐场所,等等。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认定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时候,其实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对具体的情节没有过多的要求,往往都是会按照容留他人吸毒罪来定罪处罚。至于多次容留他人吸毒量刑问题,因为这里存在多次容留的情况,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在其他情况一致的时候,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的处罚就要严重一些。

·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是什么意思?
      检察机关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般接触不到的,但我们可能听说过或是在电视剧中看见过对于案件中认为有不公平或是忽视某些因素的情况下,检察官可以向法院上诉提出再审,同时它也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为、法律实施方面的监督者,那么刑事诉讼法检察建议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刑事诉讼...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盗窃数额较大是1000原至3000原以上。因此,对于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至少应该是1000元。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


·如何判定遗弃罪,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不仅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还需承担起养育子女的责任,如果拒绝扶养或者存有遗弃的行为除了会遭受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还会被按照刑法中的遗弃罪来论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遗弃行为都构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该如何判定遗弃罪呢?具体的标准如下所示,请继续往下了解。 一、遗弃罪的判...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


·遗弃罪如何判定,怎么认定遗弃罪
      对遗弃犯罪进行判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实际的认定。现实生活中,一般的遗弃行为最多也就是违法行为,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因此才有必要对相关行为作出判定,看是否满足遗弃罪的内容,这样才能实际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遗弃罪如何判定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遗弃罪如何判定 ...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怎么处罚信用卡诈骗罪
      很多涉及到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其实在定罪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都是对具体数额的规定,实践中犯罪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犯罪。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
      在故意杀人犯罪中,存在情节较轻的时候,也有情节严重的情况,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而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清楚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包括了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


·中国对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存在以下情况:(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实行双罚制,即法人犯罪,法人要承担责任,这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企...


·醉驾被判拘役会去哪里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被判拘役会去哪里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