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5)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6)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工伤赔偿期限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2、赔偿时间:第一,治疗期间费用和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60日内下达。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进行申请的最后期限。第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享受的。第三,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按月支付。

您可以参照上述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希望您在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对工伤能力鉴定赔偿标准或者其他相关问题未能解决的话呢,也可以咨询律师。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一、案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业主、监理、审计等部门共同招标询价,对该门窗工程进行共同招标询价,由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单价为总费用单价,含所有费用。在工程结算中,业主认为应扣除原合同总价中铝合金门窗暂定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措施费和规费,再以分包合同中...


·劳动者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理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该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单位拖延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来说,劳动者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需要赔偿,赔偿的主体通常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不过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赔偿的,在此之前必须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根据相关法律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一、工人向老板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


·分公司劳动合同诉讼主体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
      分公司的合同主体既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自己。分公司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其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在法律地位上,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只要具备营业执照,就有了合同主体资格。作为和分公司签合同的一方,为保障自身权益,可以要求总公司盖章确认。《最高人民法...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有哪些法律后果拖欠工资是每一位劳动者都不愿意发生的,但是公司拖欠工资目前仍然是常见现象。很多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因此走上极端道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拖欠工资处理方式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是什么?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被推至风头浪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工程建筑的质量问题。事实证明,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安全。国家相关机构也颁布实施了相关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做出了严格且明确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评依据到底是什么? 一、建...


·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代通知金吗?
      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代通知金吗? 一、辞退员工需要补偿代通知金吗? 辞退员工可能需要补偿代通知金,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作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是需要进行资格考试的,并且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呢?我们给你做了一些整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协理员 1、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辖区...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