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类型,宅基地的使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农村因为分户,年轻人的户口迁出的,可以向村委会申请一块宅基地。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就可以在上面建房屋了。那么,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
1、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地原因和理由,并填写《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2、初审。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对用地户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公布无意见后,在《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相应栏内加注意见、签名盖章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由国土所受理)。3、审核。根据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一次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确认符合要求的,乡(镇)国土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乡(镇)人民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4、批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乡(镇)国土所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的宅基地审批请示文件、《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和花名册等文字材料严格审查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批准文件。5、定位。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接到宅基地批准文件后,要将批准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二次到现场,发放《村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勘查丈量,按批准的四至给宅基地放线,确定位置后,用户方可施工建设。6、颁证。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所派员,第三次到现场,实地检查,看用地户是否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宅基地,按法定程序登记确权,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农民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建房屋。农民要盖房的,首先准备好资料向村委会提出土地使用权申请,村委会派出村民小组进行初审。之后交给乡镇土地部门复核,确定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乡镇土地部门颁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继承吗
       人们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合法继承是建立在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正是因为国有土地资源一直都是隶属于国家的拥有权,但是可能在当事人去世的时候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并没有到期,所以当事人的近亲属自然也就非常的关心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继承吗? 一、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


·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找离婚法院、确定具体的管辖地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一般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呢?要是对离婚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话,这时又该怎么来处理才好?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疑惑。 一、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各地主管土地的相关行政单位的工作任务其实是非常繁重的,因为国家就要求必须要做到对土地市场的规范管理,在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础下,国家土地单位是必须要积极参与到土地市场当中的。因此人们想要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就首先要通过有关单位先获得土地使用权。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怎样才能让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
      怎样才能让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土地使用年限关系着当事人对该地的使用权限。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会得到两个证件,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土地使用证。很多人看到土地使用证有一个使用期限。那么,怎样才能让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商住两用...


·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由新罪地法院管辖吗?取保候审期间又在异地犯罪的,归犯新罪的法院管辖,量刑标准是,如果新罪和旧罪是同一个罪名,应当以这个罪名从重处罚。如果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新的罪名,应当旧罪和新罪数罪并罚。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但在取保候审期...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改建或进行其他用途。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自己不能亲自去办...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国家为了建设和发展,也会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利用,然后给予农民各种形式的补偿,那么我国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让我们仔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内...


·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作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这个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企业买一块地用于自用自营,盖个办公楼或者盖个酒店自己经营这种。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就是,企业外购建筑物的时候,正常情况下是应该以合理的方...


·运输合同诉讼地法律如何规定?
      运输合同诉讼地法律如何规定?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