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网络金融诈骗如何量刑?

金融诈骗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只要是公安机关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将案件移交给当地的检察院进行量刑,具体来说,网络金融诈骗如何量刑?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怎么量刑
网络金融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触犯了刑事法律得到规定,故而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没收财产,亦或是会被判处承担罚金,当然也有可能会数罪并罚,对于没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赔偿金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启动强制性的程序的。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包括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然后就是犯罪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寻衅滋...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窝藏罪最轻怎么判刑处罚
      一、窝藏罪最轻怎么判刑处罚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


·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即使认定了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最终也是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现实中,公民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也要可能呢?在对盗窃罪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数额,那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是否有可能?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盗窃罪免于刑...


·法律规定中怎么能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予以鼓励,有利于促进其改过自新,早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但是减刑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减刑的条件,那到底怎么能减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我...


·我国刑法对骗购外汇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我国刑法对骗购外汇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对骗购外汇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包括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却没有造成预期的后果等,具体的犯罪未遂的类型如下: (一)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


·没有办理砍树许可证滥伐林木怎么判刑
      没有办理砍树许可证滥伐林木怎么判刑 一、没有办理砍树许可证滥伐林木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说起抢劫罪,人们心理都会感到恐惧,而且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及家人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幸遇上了,我们肯定会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但这个时候我们要先判断一下对方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抢劫才行,那一般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


·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一、容留介绍卖淫罪从犯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1、《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