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管理的内容
1、合同签订管理
(1)签订合同的前期调查。
每一项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应当做好市场调查。主要了解产品的技术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和市场价格等。
@应当进行潜在合作伙伴或者竞争对手的资信调查,准确把握对方的真实意图,正确评判竞争的激烈程度。
③了解相关环境,做出正确的风险分析判断。
(2)合同谈判和合同签署。
谈判是指人们为了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满足各自的需要,通过协商而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合同谈判的结果决定了合同条文的具体内容。因此,必须重视签订合同之前的谈判工作。谈判要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①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谈判目标。
②要抓住实质问题。只有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才能衡量谈判的难度和距离,适当调整谈判策略。
2、合同履行管理
(1)合同执行。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私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有效的合同是当事人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合法性根据。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合同签署前的谈判精神和客观情况,按照共赢和互利的原则尽快解决。
(2)合同纠纷处理。
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和理解沟通等方面的原因,出现合同纠纷是正常的现象。当纠纷出现后,一定要对纠纷性质进行客观和全面的评价,纠纷产生的原因、现状、后果和影响都要考虑。对于缺乏诚信的欺诈,一定要义正词严地予以反击:该仲裁和诉讼的,要尽快收集资料进入法定程序。对于合同诈骗,尽早报案是维护权利的关键。对于能补救的纠纷,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变更合同、终止合同都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3、合同变更管理
在大量的实践中,由于合同双方现实环境和相关条件的变化,往往会出现合同变更,而这些变更必须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适当地加以处理。如果某一方不理解合同条款,或不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那么该方会发生额外的代价以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
合同变更的处理由合同变更控制系统来完成。合同变更控制系统包括文书记录工作、跟踪系统、争端解决程序和授权变更所需的批准级别。合同变更控制系统是项目整体管理控制变更的一部分。任何合同的变更都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来改变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
4、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亦即合同文件管理,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础。它作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被统一整合为一体的一套具体的过程、相关的控制职能和自劝化工具。项目经理使用合同档案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和记录进行管理。该系统用于维持合同文件和通信往来的索引记录,并协助相关的检索和归档。合同文本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对合同文本进行管理是档案法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的需要。合同文本管理还包括正本和副本管理、合同文件格式等内容。在文本格式上,为了限制执行人员随意修改合同,一般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文本,手写的旁注和修改等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合同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合同管理规划工作,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制定出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架构图。
任何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都会形成事实上的合同架构体系,但在无意识(即无计划)状态下形成的合同架构体系是在应付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情况下形成的,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因此使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缺乏计划性和科学合理性,而且项目的整个管理工作难免会因为合同管理工作的无序性受到很大负面影响。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有的放矢。
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有:
①针对项目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合同架构体系。
②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合法、完善、严谨的合同文件,从而建立起科学的合同文件体系。
③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履行管理是督促项目各参建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顺利完成项目。
3、制定出完善可行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资料归档保管制度等。
4、在合同管理方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新的合同示范文本。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做好合同管理对现在的企业的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了解合同管理的内容及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并能熟练运用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这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以上为关于“监理合同管理的方法是什么”问题的解答,

·合同法中保管义务是附随义务吗
      民法典中保管义务是附随义务吗?保管义务不是附随义务,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


·合同从义务附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从义务附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签订合同后单方面毁约,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酒店食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食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酒店食品购销合同范本: 酒店食品购销合同 供方(供货方)...


·法律规定合同形式有哪些类型
      法律规定合同形式有哪些类型(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


·录音可以推翻签订的合同吗
      不一定。书面的协议当然要比录音法律效力高。因为录音作为电子证据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1、缔约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对于保险人而言,其缔约能力表现为是否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目前,除少数国家允许个人经营保险业务外,绝大多数国家的保险人为法人。各国法律一般规定,保险人须...


·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也是合同编规定的三大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三大抗辩权均不适用于单务合同。 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也是不安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只是不安抗...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一、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农民可以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我们还具有向组织申请土地承包的权利。随着农村农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有自己的承包地种植作物获取收入来源,那么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一)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不少人开店,都是通过代理或者经销的方式,同厂家签署一份合同。作为经销商,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销售商品,而厂家则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退换货政策。经销和代理尽管运作模式相似,但是还是有一定区别。那么,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