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高空坠物砸到车证明是什么?

车辆在购买后,不可避免的会遭受损害,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知道,不少损害事件都是由于高空坠物事件引起的,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不少惩罚性质的法律规范,根据规定,只要拿出高空坠物砸到车证明,相关民事主体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高空坠物砸到车证明是什么?
一般道理上都有动态监控,调取监控及可以证明。
二、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谁来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索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责任,但使用人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就何女士的情况,如果确认为高空坠物,但是无法找到具体哪一家,应由楼上所有住户承担赔偿责任。”高空坠物是极其危险的因素,坠物一旦砸中人,轻者受伤,重者死亡,造成的损失无法估算。坠物的所有人、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今城市楼房越建越高,室内空间有限,很多人习惯将一些杂物堆放在阳台上或防护栏里,很容易掉落。如果楼下是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共场所进出口、商业区等,坠物砸坏车辆、砸伤甚至造成人员伤害的几率非常大。作为业主,必须时常检查自家阳台和窗台上的花盆等杂物是否存在掉落的风险;作为物业等管理者,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发现谁家防护栏上堆放了可能掉落的物品,要及时提醒和警告。从小处着手,人人知文明、护文明,才能预防高空坠物的事故发生。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观点认为,坠物致人损害应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这种观点显然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对受害事实没有过错, 否则应承担民法上的不利后果。上述观点,实质上触及了法律价值的冲突问题。法律包含了安全、秩序和正义等价值。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中存在着两方不同的价值取向,如果主张唯一的行为主体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倾向于正义价值,忽视了秩序价值与安全价值;如果主张凡是可能行为人都要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强调了安全价值与秩序价值,回避了正义价值。面对价值冲突,要尽可能平衡责任来确定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最大程度实现法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以明确此类民事案件的民事责任主体。由此, 从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平( 保护弱者) 的角度,这种观点是可取的。如果要求受害人必须指出谁是具体的侵害人才能获得赔偿,无异于剥夺了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利于实现法的价值的平衡。由此,对上述法条的理解应当理解为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作这样的理解,并不定仅仅为了民法救济的方便。实际上还可以有其它的理论支撑。建筑物作为整体而言,对所有者或管理者客观上形成了共同共有关系。民法规定, 按份共有的财产, 所有权人在内部按份承当责任,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共同共有的财产,所有权人对内平等地承当义务,对外部承当连带责任。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 在不能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 全部所有者或管理者作为共有人对外都是连带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 所有权人在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 不得违反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由此可以认为,建筑物上的坠物造成他人损害,就是建筑物的共有人中的一个或几个在行使其对建筑物的所有权时,出于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利益,建筑物的所有所有者或管理人都应该对造成的损害承当连带责任。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责任主体不限于所有者,也包括管理者或占有者。因为现实中,建筑单元所有者与占有者很多是分离的,在此情况下,要现行占有者承担责任才是公平的。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只需要上诉至司法机关,在侦查时,调取道路动态摄像,就可以得到证据。若此时,该栋建筑的业主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那么司法机关就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公民的人身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公民合法所有的财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而要是他人损害了公民的合法财产,侵犯了其所有权的话,此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且要是达到了规定标准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一般故意损坏他人车辆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


·第三年车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小康水平也在不断进行着提升。许多家庭都变成了有车一族。在购买新车时,为了预防日后所可能产生的意外,一般情况下车主都会为新车购买保险。针对第三年车险有哪些优惠政策该问题在下文当中就作出了详尽的解释说明。第三年车险有哪些优惠政策?关于交强险车险第...


·一、交通事故轻伤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伤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


·二房东要不要交房产税?
      二房东要不要交房产税?二房东不需要交房产税。二房东转租房屋时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专利所有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并不是说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还要求每年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那要是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的话有什么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专利权人未...


·交强险到底有哪些免责情形
      交强险到底有哪些免责情形(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


·退休人员出现车祸有没有误工费?
      退休人员能要车祸误工费吗退休人员在遇到车祸的时候是可以索要误工费的,因为退休人员在当今社会中有很多的返聘和再劳动现象发生,如果退休人员能够有相应的收入证明那么误工费肯定就是可以索要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给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此时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往往会给人身、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但此时光从表面可能无法准确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英雌就需要作出认定。那我国将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了几种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组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


·车辆状态肇事逃逸能查询吗?
      车辆状态肇事逃逸能查询吗?可以自己电话110报警咨询,110信息中心是第一时间掌握全部的车辆事故信息的。1、如果机动车有肇事逃逸嫌疑的,在对方报警以后,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调查,通过视频监控等等调阅车辆行驶信息,确定肇事车辆信息以后,通知机动车登记人联系电话接受违法处理,肇事车辆是...


·犯罪嫌疑人交通肇事拘留几天批捕
      一、犯罪嫌疑人交通肇事拘留几天批捕?1、交通肇事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