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增大用地供应力度。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土地公开出让时,采取竞配建、竞自持等多种方式有效控制地价快速上涨。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监管
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同时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蓄客集中开盘、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进行促销,不得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升值等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
严格贯彻执行房地产中介管理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中介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信息等进行欺诈,不得捆绑、强迫其他服务和收费。
(四)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规划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防控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把房贷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防控金融风险。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房款、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严禁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对企业开发贷款、高杠杆、高负债要全面清查,严格监管。
(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认真落实人才绿卡制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住房支持机制。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多渠道筹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逐步解决其居住困难。培育发展租赁市场,积极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七)正确引导舆论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市场预期。对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及制造、传播谣言的行为,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委、工商局、统计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金融局、国税局、地税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参加,各司其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区加强联动,各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监管,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 、广州买房条件
1、广州市户籍居民: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所拥有的房屋的套数不超过2套(不含2套)。
2、非广州市户籍居民:
(1)最近年两连续13个月以上连续的医,保社,保缴纳纪录。
(2)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广州市均没有任何物业。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最新广州买房政策,主要有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等方面的措施,在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房价持续上涨的当下,这些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杭州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杭州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按照涉案财产的比例收取,而且不同经验、执业时间不同的律师收费方式也是不同的,建议你去实地了解一下。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具体协商,各地及各律师事务所收费都不相同
二、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在法律上对无主物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无主物不属于埋藏物的一种。因此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埋藏物...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
为了安心住进新房,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有必要对新房质量进行评定,但是普通老百姓通常都不知道如何以专业的眼光鉴定房屋质量,这时该请什么部门进行鉴定呢?要是经过专业部门的评定,发现房屋质量评定不合格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才好?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质量应由什么部门鉴...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
·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包括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在租赁房屋或者买卖房屋时,难免会与房产中介打交道。而众所周知,现在很多中介属于黑中介,经常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等等。那具体而言,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包括哪些
1、骗取房屋租金。 ...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
现如今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有钱人也越来越多,因此买房的人也非常的多。有的买的是新房,而有的买的是二手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有产权的,而且产权也不一样,有的是50年的产权,有的是70年的产权。现如今最常见的就是70年产权,那么你知道现如今的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吗?
房...
·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怎么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对其中的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而这其中要数房产的价值最大,因此纠纷点往往也是围绕房产展开的,到底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
·望坛棚改安置房具体在哪里?
望坛棚改安置房具体在哪里?
望坛棚户区的安置房一共有两处外迁安置房源;
① 距离望坛13公里的大兴瀛海可以提供1260套房源,均为两限房,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14500元价格购买(未含各类税费),被征收人(含公房承租人)按照认购标准申请购买兴悦居小区奖励房源的,按照其申购...
·按揭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按揭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按揭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
·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年增加,主要的原因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增加,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人不会将就来生活,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说离婚并不是一件很稀有的事情,那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有贷款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婚前买房离婚判决归属于个人所拥有,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