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扩建厂房,就需要一块工业用地,一般来说,企业都是通过参加土地招标或者拍卖的形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而城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有时候会对企业所在的街道进行拆迁,这样企业的土地会被征用,土地使用证被注销。那么,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单方申请)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申请的应提供: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需加盖法人代表印鉴章或本人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如在注册地公证的应经中国使、领馆认证。
7、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8、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9、政府收储文件(协议)或有关土地权利灭失相关依据性资料(复印件)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4、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三、办理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时效是多久?
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企业厂房被政府拆迁的,企业应当在土地使用证被收回前十五日,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需要准备好企业三证、土地使用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国家征地文件等。土地使用权登记注销后,国家回收土地,并且,根据实际情况给企业一定补偿。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吗? 意定监护可以异地办理,《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什么土地的种类不止一种,有集体土地,也有国有土地,无论哪种类型的土地,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转让土地少不了的就是签订转让合同,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主体是谁,您可能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在签订转让合同,必须有转让主体的...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金花街道、沙面街道、华林街道、多宝街道、昌华街道、逢源街道、龙津街道、彩虹街道、南源街道、西村街道、站前街道、岭南街道、桥中街道、冲口街道、花地街道、茶滘街道、白鹤洞街道、石围塘街道、东漖街道、东沙...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伴随着父母亲的死亡,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随之而来。不少人会选择翻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与普通的住房是不同的,一个疑惑就产生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呢?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1,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
      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吗?土地使用权纠纷能调解的,在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上写上,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标明的内容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怎么解决?
      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怎么解决?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买房屋之后,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者的区别总是弄不清楚。遇到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权这类问题怎么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同时存在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有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希望能...


·宅基地被征收,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
      一、宅基地被征收,可以要求另行审批宅基地?目前我国法律对宅基地被征收,能不能另行审批一处宅基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允许的,因为征收宅基地并不是村民出卖、出租住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买房的时候,您都有可能听说过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其实不是官方的说法,是民间对开发商手里的整个小区的土地证以及个人房子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之间的说法。那么,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详情参...


·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找离婚法院、确定具体的管辖地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一般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呢?要是对离婚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话,这时又该怎么来处理才好?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疑惑。 一、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在2014年的时候就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因此,要是当地再需要进行房屋的拆迁的话,则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进行想要的补偿安置。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