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当中的一种,但这与贪污罪是不一样的,毕竟在贪污犯罪中,行为人具有非法侵占国有财产的目的,但在挪用公款罪当中却不具有这样的目的。而在实际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那么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挪用公款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可以判缓刑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就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一系列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的犯罪数额、情节作出了新的调整、规定,当然其中自然也就包括了对挪用公款数额标准作出修改,具体现在是以怎样的标准来定罪的,上文中已经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一、挪用公款罪立案数额如何规定的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谁呀?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谁呀?欠钱不还是找债务人还款,如果不还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一、笔迹鉴定民间借贷可以做吗? 可以通过法院委托;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


·民间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民间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生效的情形是什么?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向投保人就责任免除条款作出明确提示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


·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么?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金额小的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仲裁或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


·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股东间债权债务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存款保险怎么买?
      存款保险怎么买?一、存款保险怎么买储户不能再停留在“银行不会倒闭”的老观念上,要正确认识“银行也是企业,经营不善一样会倒闭”——那不是万能的保险箱,你的钱仅仅是交给他打理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意外时,并非所有的存款都会得到赔偿。央行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结婚贷款申请资料: 1、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中国二代身份证;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与按期还贷付息的能力; 4、确有真事、明确的婚庆支出用途;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


·逾期付款违约金新规定是什么?
      逾期付款违约金新规定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