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根据我国的刑法,态度不好并不是加重刑罚的情节。加重刑罚的法定情节早已规定在刑法总则中,是累犯、教唆等。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二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有供认不讳的客观事实。二、认罪态度标准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行为事实认识接近法律真实乃至客观真实的远近程度以及在行为价值认识的表现上,兼顾司法实践中的用语习惯,对认罪态度依次划分为:好(用语:好或较好)、一般、差(用语:差或较差)三个档次,并对各档进行相对标准化。1.“好”的基本标准:(1)行为事实上:愿意坦白交代,交待问题主动、彻底;(2)行为价值上: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悔恨表示;(3)认罪服法。2.“一般”的基本标准:(1)行为事实上:坦白交待时瞻前顾后、顾虑较重,或交代不彻底,有投机心理;(2)行为价值上:对自己的行为性质认识不清。3.“差”的基本标准:(1)行为事实上:不愿交代问题,进行消极对抗,对所实施行为进行狡辩,抗拒拘捕或抗拒交代等;(2)行为价值上:对行为社会危害性基本无认识,价值观扭曲,价值判断存在很大的偏执性,对讯问、审判等工作表现出明显不满和敌对情绪。以上就是有关认罪态度的具体认定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的判罚是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的,所以认罪态度只能作为当事人是否存在坦白自首的情节时进行认定,最后的判罚还是需要按照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的。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诉讼案件当中,为了对于案件的情况进行辨析,同时也是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在出庭时为了争取自身利益,一般都会有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进行出庭。在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过程中也有着一定的规定。那么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刑事司...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一、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我国的公检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那么所有的办案程序都应该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首先公检机关在程序上是不能有什么错误的,如果办案程序有错的话,这很容易为日后的定罪量刑造成一定的漏洞。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第44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刑诉法第44...


·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别有哪些 怎样才会构成绑架罪
      由于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以非法的手段来勒索财物为目的,因而很多人都不能正确区分绑架罪和抢劫罪。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别有哪些?这两个罪名对社会的危害性都是极大的。而就绑架罪来讲,怎样才会构成绑架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别有...


·郑州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非法拘禁罪是一项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那么,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中作出了统一的量刑规定,但是各给省市也在这个范围内作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郑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量刑的具体规定吧。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幅度的量刑起点...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案件的分类中,有两大类,一类是民事案件另一类是刑事案件,但是很多人分不清楚如何去判别一个案件属于娜一类别。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这两者都属于程序法,但是在主体、客体和程序上又有所区别,调整的关系也有所不同,今天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


·生产伪劣化肥罪是如何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制度。如《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


·精神病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


·刑事辩护委托推荐函需要注意哪些
      刑事辩护委托推荐函需要注意哪些刑事辩护委托推荐函需要注意讲述事实、谈论资格条件、强化成就和优点、解释特殊情况。推荐函又称推荐信,推荐信的目的是让将申请的单位能够了解被推荐人的情况,并且从推荐信中了解被推荐人未来发展的潜力和过去的事迹,所以推荐信非常重要。一般可根据推荐对象的不同,...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格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格式是什么实际上刑法当中有不少的刑事案件,都涉及到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但是民事赔偿适用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所以一般碰到这种情况的话,原告方需要提交的诉讼状就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格式是什么?希望我们在以下为您整理的范本能够帮助您了解一下。一、...


·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有一些关键性的,甚至细小的证据,就能够从根本上影响案件的整体走向。因此不排除我国公检法机关当中的某些工作人员或者涉案本身的当事人,会存在收集证据的过程当中,证据的获得是非法的。这一点在我国刑诉法当中也专门作出了约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