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

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

一、有哪些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5.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二、工资总额中包括了哪些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收入,那么按照我国的规定就不应当对这部分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在工资总额中有一项是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里面就包括了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等原因而支付的工资。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劳动合同后果,有什么规定? 假合同的事情你们员工知道,但将来要是遇到纠纷,举证时,说不清楚真假,单位会将其拿出来作为证据,上面的工资、待遇、规章等对你们会造成不利影响。法律规定,必须要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赔偿双倍工资,老板这样做规避风险。有可能最好再签一份真实的,或者保存好你...


·辞退表现极差员工报告怎么写?
      辞退表现极差员工报告怎么写?按实际情况来进行书写报告;单单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员工的话,会造成违法辞退,将会面临2N的赔偿;辞退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有明确的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并履行了告知义务,有劳动者的确认悉知签字;2、员工有明确的违反纪律行为,违反纪律行为发生后,立马给...


·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
      劳务工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那么员工工伤赔偿也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计算。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年有哪些特别规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顺应社会变化发展的要求,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较之前年又有了新的更改,那么又增加了哪些特别规定呢?下面有的我们为您讲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在我国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为了使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得到贯彻落实,避免用人单位单方面不和员工签订合同,国家其实是明确要求单位必须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一个月之内,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同时不签订合同的话,必须要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首先员工个人就需要知道在我国单位不签...


·一、工伤职工享受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职工享受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在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单位又不配合,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时间就比较长,最快3个月,最慢1至2年。 你可以督促单位申报工伤,或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工亡理赔手续。若单位不配合,保留相关证...


·临时工劳动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最长6个月。但是可以到期后可以续签。临时性岗位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


·虚假劳动关系社保代缴的风险有哪些?
      在现代这个社会,相信您对于劳动关系这个概念应该不会特别的陌生,在很多的劳动争议的案件中,确认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十分有必要的,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单位虚构劳动关系为他人缴纳保险。那么,虚假劳动关系社保代缴的风险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虚假劳动关系社保代缴的风险有哪些这个问...


·疫情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在家上班工资怎么算?疫情在家上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来进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


·公务员入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一定要开具吗?
      公务员入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一定要开具吗?不一定,如果村委会或者社区提供从事农业证明,那么也可以作为工作经验的。但填写工作单位的,那么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不然,无法通过政审。相关说明,下载公务员考试文件。开社保证明及打印社保证明方法:1、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地...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