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
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
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误工费,顾名思义就是因为身体损伤需要治疗导致的误工损失。误工费一般都由行为人来承担,如果是工伤期间,误工费用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所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的范围内承担损失,超出的部分由单位承担。
·黄灯时汽车是否能通行
黄灯时汽车是否能通行 一、黄灯时汽车是否能通行
根据相关的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但在黄灯情形下,红变黄、绿变黄情形下车辆能否行使通过,并没有明确规定。
对在绿灯变黄灯警示情形下,未越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减速停止行...
·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事故是一种社会常见多发的事故之一,这类事故有的是人为造成的,有的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我国对这类事故有着较为丰富的办理过程和办案经验。那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是怎样进行的,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事件的处理为你进行解答。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有哪些程序处理规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道路通畅起来,车辆多了起来,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这个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是怎样的?而我国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又是怎样?在本文中介绍了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表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效是多少
民事纠纷的问题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想要解决民事纠纷问题无非就是通过协商和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对纠纷协商一直都需要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民事纠纷中交通事故纠纷也比较常见,但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效范围是多少。
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
·一般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我们知道人口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重大问题,因为人口过多必然会给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的压力,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可以从效果来看出有明显的控制人口,如果超生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社会抚养费能不交吗?
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
·二手房交易当中有哪些风险
二手房交易当中有哪些风险
1、遭遇问题房源:由于买家对二手房交易不熟悉,对假房产证缺乏鉴别能力或者对房源是否被抵押、查封等情况不了解而买到问题房源。2、价格风险:由于买卖双方对市场不够理解,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可能导致买卖双方心理价位偏离市场行情,一方利益受损。3、合同风险:由于交...
·穿拖鞋开车怎么处罚
穿拖鞋开车怎么处罚穿拖鞋开车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驾车时不得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根据具体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条,应处以记2分,并处罚款5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一旦发生事故...
·爆胎造成的车祸保险赔偿吗
由于轮胎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无论汽车撞上路边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都会依据三者险或车损险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行驶本就需要小心,但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看见司机一边接电话一边开车,这样司机很不容易专心开车,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此有处罚规定。那么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车接电话怎么处罚
开车拨打、接听电话的,按...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
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
逆向行驶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现实中出现逆行的情况也很多,而一旦被发现自然就要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扣分。那么一般交通违章逆向行驶扣几分呢?作为有车一族其实应该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