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在我国监外执行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犯罪者怀孕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犯有严重的疾病的,开具相关的证明文件。我国的司法机关对这类犯罪者的监外执行进行审查,确保我国的社会秩序合法,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条件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八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


·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怎么认定
      对于协助组织他人进行卖淫行为的,达到一定标准的,不会以组织他人卖淫罪的从犯进行处罚,而是会单独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实践中,对此罪的犯罪行为进行认定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怎么认定。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行为怎么认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
      绑架罪与抢劫罪区别包括什么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


·构成非法集资1亿判刑几年?
      如果犯罪分子在进行非法集资的时候将活动范围延伸至全国或者经济发达的地区就很有可能达到上亿的犯罪数额,法官审理涉及到上亿非法集资的案件时就需要严格按照刑法的定刑标准来做出判决。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构成非法集资1亿判刑几年? 一、构成非法集资1亿判刑几年? 如果全部数额都构成犯罪的话...


·非法集资150万怎么判刑?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诈骗技术也不断的在升级,近几年因为非法集资而受骗的人屡见不鲜,在生活中非法集资得伪装术更是越加难以辨别。那么按照规定, ?非法集资150万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非法集资150万怎么判刑集资诈骗1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处十年以...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
      犯罪预备的主观是怎么要求的(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刑事案件办案时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办案时限是多长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 1、拘留期限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


·持枪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财产性犯罪中的抢劫罪严重危及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抢劫罪是财产性犯罪中的非常常见的罪名。其中持枪抢劫是性质更严重的抢劫罪,所以,持枪抢劫量刑标准就显得很重要。我们将在本文中重点介绍持枪抢劫的量刑。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


·未成年犯罪处罚适用哪些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


·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罪是指犯罪人员乘人不备,将他人财物强行夺走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罪不是抢劫罪,它并不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抢夺财物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构成犯罪,那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详细回答。 一、云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抢...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