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有哪些? 一、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2、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本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积累、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
4、技术资料均应采用A4幅面纸打印。无条件打印时必须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5、技术资料目前原则上采用纸质载体,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逐步过渡到以光盘、缩微品载体为主。
6、技术资料的管理、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人员应由经培训持证的人员担任,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监理(建设)监督等部门的检查。
7、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有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
(二)技术资料的分类及验收
本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5、竣工图。
施工日志单独组卷装订附后。
技术资料应按统一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分级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建设)单位分级核查验收,签名、公章必须齐全。
(三)技术资料的内容
1、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地质报告结论、地基处理方案、人工地基检测报告结论、深基础监测结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验收参加各方的质量评价及验收结论等。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按统一标准(表B.0.l)“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中9个分部工程中的所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量的规模、部位,分项工程可再划分为若干检验批,按相应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由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制表格、监理位核查验收合格后所形成的工程质量核心资料。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按统一标准(G.0.l—2)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资料项目,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放线;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隐蔽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查检测;管线系统检验、设备调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核查记录、事故处理;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一系列对控制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资料。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
按统一标准(G.0.1-3)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划分的6个专业所列的检查项目,除合同特殊约定外,一般不得再增加项目.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试验检查方法的标准进行抽查试验,检查合格后,填制相关表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
5、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不单独分列,划归在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和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内。
6、 竣工图
未变更的图纸仅加印竣工图印章,变更不多时可用碳素墨水绘制在图纸空白处。凡建筑结构平面图、结构图变更较多的,设备、管线系统图及变更超过图面1/3的,应以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变更图纸为准。
根据上文介绍,我们可以发现陕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其中的工程资料主要指的是工程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通常能够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另外,您还需要了解的就是通常把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为五类,包括了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综合资料;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一、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


·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一、工伤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赔偿的主要赔偿项目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现如今,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多地区的住房、社区的基本设施等明显不足,因此就会有比较多的建筑工程需要完成,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一个好的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吧。一、建...


·一、非因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因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休养的,在法定医疗期内...


·一、上海工伤赔偿伤残金最高给多少?
      一、上海工伤赔偿伤残金最高给多少?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以下标准享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


·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在一些特殊工作中经常用到手指,手指缺失或者指甲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师怎样的流程,如何才能得到企业的赔偿。那么,手指缺失指甲长的变形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手指缺失或者指甲变形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当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而双方需要续签的话,必须弄清楚劳动合同续签的一系列问题,从而签订一份合理、有效、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如何续签?在下文中介绍了相关内容,请您阅读了解。一、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到期...


·员工在试用期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
      现在工作难找是一个趋势,以为我们国家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是世界第一位,我们国家的工作岗位也是有限的,所以工作难找是必然的。现在为了尽快能找到工作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利用中介的方式。那么和中介签的劳动合同不到期能不能提前解约呢?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