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离开自已原来工作过几年的工作岗位,很多劳动者都很无助,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帮助被裁员的劳动者细算一下如何获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裁员,属于一般性裁员,在该种裁员中,劳动者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公司是否提前30日通知;二是是否履行书面的通知方式;三是未履行上述二种程序,公司应额外支付被裁员工一个月工资,并且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还有另外一种裁员方式,即《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单位在需要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为以下几种原因: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注意公司依据方式进行裁员要履行的程序是先是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然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果未履行上述程序,属于违法裁员。依据此方式裁员的劳动者能得到补偿金的依法只能是公司依法重组,即只有在因为上述原因(1),才能得到补偿。
二、企业裁员时哪些人应优先被留用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近年来,我国企业中出现了裁员潮,有大批的劳动者被裁减掉。而此时不懂法律的劳动者,就不清楚该如何在企业裁员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如果不清楚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的话,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镇江律师。


·如果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现在有许多的没良心公司不仅仅压榨劳动者的劳动力,还不对劳动者的某些权益负责,例如劳动者公司的劳动期间内受到的工伤全然不顾,甚至为了避免负责,去除掉了他们员工的身份。那么我们接下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如果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这方面的解决方案。 一、如果发生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
      临时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临时用工合同的接触需要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清包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清包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清包工程合同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 二、工程量...


·建筑工程的质量发生问题,所带来的问题就会是对人民的亲身权益,
      建筑工程的质量发生问题,所带来的问题就会是对人民的亲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重大破坏。甚至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打击。在我国范围内,并不是没有这种建筑事故的问题发生,所以这就给我们的政府和建筑施工团队做出了警示。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争议由谁承担责任? 一、建设工程质量争议由谁承担责...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
      由于豆腐渣工程不断地被暴露,国家开始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严惩不合法的建设工程。我们知道建设质量不合格会带来很多隐患,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以对您提供一个相关的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基本规定 施...


·公司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证明?
      证明劳动关系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劳动合同。但现在有部分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已经签了,但没有给备份给劳动者,这些行为皆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都会否认这层劳动关系,这无疑是给劳动者的维权之路增加了难度。那么,公司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


·上海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的?
      随着近些年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铺开,许多企业的业务范围都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拓展到全国各个地区,相应就会有企业将员工派驻异地或经常参与不同异地临时性工作等情况,对于这些工作流动性很强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但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外地,如何进...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
      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也是要得到保障的,因此单位不能借口对方属于未成年工,就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来进行支付。而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也不允许单位安排一些比较危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作,那究竟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怎样的工作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