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2023

?一、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是对执行人无限期的关押,当然就不存在需要折抵刑期的问题。二、刑期满的当天是监狱放人吗是,刑满当天就可以释放比如:一月一号刑满,一号凌晨零点过后就算刑满,严格说来,一月一号零点零一分都可以离开监狱,但是真正出狱基本上都是在上午工作时间内释放,也就是八点到十一点左右,因为还要到监狱办理刑满释放证明等一系列手续。如果是接出狱的人最好是白天工作时间去等待就可以了监狱服刑期满后,监狱发给释放证明和路费,刑满释放人员也可以自己回家。三、看守所刑期满以后被释放 会提前通知家人去接吗看守所羁押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的,看守所会直接给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释放证》后,让其自行离开,看守所不会通知家属去接,也没有义务通知。一般情况下,释放罪犯的,家属之前是可以探视的,会了解其刑期何时期满。释放犯罪嫌疑人的,是改变强制措施,办案单位、检察院或者法院会通知家属。刑期的计算对罪犯来讲也是比较重要的。而对于被判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被判刑之后先行羁押的话,那么羁押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但如果是被判管制的罪犯,那么先行羁押二日才能折抵刑期一日。另外,死缓如果减刑为有期徒刑的话,那此时的刑期一般是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被害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吗
      我们知道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都是有特殊主体构成的,而伪证罪就是属于这样的一种犯罪。那么被害人能否成为伪证罪的主体呢?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就可以以伪证罪依法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分析。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


·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一、涉及刑事回避的案件但是却没有回避怎么办? 遇到需要回避但是却没有回避的情形时,公诉人等相关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的请求。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提到刑事证据的分类,可能很多人都以为说的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内容,其实这样不能算是刑事证据的分类,而仅仅属于刑事证据中包括的类型。那具体来说刑事证据的分类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刑罚裁量的主体是什么
      刑罚裁量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简称量刑,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处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时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大小和刑事责任轻重,决定对其是否适用刑罚的...


·酒后结伙寻衅滋事罪的会如何处罚?
      酒后结伙寻衅滋事罪的会如何处罚?《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


·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毒品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吸毒还是贩毒,最后的结果都是坏的,而且我国对贩毒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而且贩毒在一定程度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做出合理的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到监狱服刑。我国的有期徒刑分为三个量刑幅度,长期徒刑是十年以上,那么,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我国...


·教唆犯的认定是怎样的?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现实中,虽然有的人自己没有亲自实施犯罪,但也是依法追究其了其刑事责任的,这主要是因为他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会被认定为教唆犯,也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那实践中对教唆犯的认定该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教唆犯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