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试用期什么时候签合同

一般试用期什么时候签合同

一、试用期什么时候签合同

1、一个月之内签合同。

2、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过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金吗?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依据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6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当事人双方是否有约定试用期并无直接关系。因为试用期条款属于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了最迟应当在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签订。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
      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为哪几个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


·2023年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2023年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事后签的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事后补签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内容有什么?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内容有什么?一、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的基本资料信息,双方协商的转让价款 二、保证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 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一、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怎么写? 放弃产权继承合同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父母已逝,甲乙双方合法继承...


·承揽合同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承揽合同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


·大连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是怎样判定的?
      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有一方结束履行合同,从而导致了合同的终止。而合同终止效力律师属于合同纠纷律师的一种,是专门解决合同效力中止问题的。那么,大连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是怎样判定的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合同终止的方式 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


·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是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划分标准的详细规定是: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合同中止,从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处于暂停状态。那么合同效力中止会怎样?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合同中止的定义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现在买卖二手房都需要通过中介来完成,买卖双方通过和中介签署居间合同来明确房屋买卖各种事项。房屋的价格一天一个变化,在行情好的时候,经常发生卖家串通中介违约的事情,这样对于购房者会带来一定损失,那么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下面请我们给您讲...


·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
      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在进行货物运输的时候,不管是以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还是航空运输的方式,其实都是有可能造成货物损失的。但此时毕竟已经交付给了承运人了,那么此时的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货物运输合同损失谁来承担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