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什么?无偿租车合同税款问题的规定是无偿使用他人的车辆的话,那么是需要负担相关的费用的,至于税款的话,也是需要进行缴纳的,无偿使用合同的话,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一些细节性的问题,防止发生双方当事人不愉快的事项。1、无偿使用房产,实际的使用人是要负担房产租赁的租金。比如说,公司无偿使用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房屋,公司是要负担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税金,比如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所得税,这是正常的,因为房租可以免,但应税劳务的税金是不能免的。公司承担也是理所应当的。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0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二、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房东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您的公司使用,属于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2 、房产税: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房东无偿将房产提供给您的企业使用,无出租收入,无从租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由使用人缴纳,即由房东成立的公司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在当代社会,我们所签订的通常合同都是有偿的合同,这也就意味着不仅仅自己享有了一定的权利,而且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义务,比如说缴纳相关的使用的费用等等,但是也存在着大量的无偿合同,但税费的话依然需要缴纳。


·公车拍卖靠谱吗?
      公车拍卖靠谱吗?政府公车改革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政府取缔下来的公车一般会通过拍卖会进行拍卖,老百姓也有机会能买到政府用车。那么公车拍卖靠谱吗?公车拍卖存在哪些问题?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下文简单讲一讲。一、公车拍卖靠谱吗?1、车源集中、品牌多样,数量众多。能满足群众多...


·交规闯黄灯扣吗
      扣。黄灯亮时开过去算违章,属于闯黄灯行为。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可以继续通过。如果还没越过停止线,就应该减速停车了。闯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是还有许多人对于支票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区别,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区别 1、定义。 (1)转账支票。转账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一、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误工时间怎么确定?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误工时间,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为准,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需连续。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因此,受害人就诊时,无论是不需住院时的检查、治疗,还...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指示交付与现实交付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的区别是怎样的第一,现实交付以实际发生的直接占有的转移为条件,而观念交付必须依赖替代直接占有的方式,如物权证券、返还原物请求权或者间接占有,即存在替代直接占有的其他表征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观念交付建立在间接占有的基础上,而我国《民法典》第五编缺乏有关间接占有的详...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
      一、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该怎么办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


·一、交通事故误工保险理赔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保险理赔的规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误工保险理赔的规定是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


·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一、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合法,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负担对象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并且还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 (一)、未成年人被抚养人的条件: 1、扶养人(即受害人)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 ...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故多发地。车辆在环岛发生碰撞后,交警到场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这个关系到后期赔偿的问题。那么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结合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下这个问题。 一、环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