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关于老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老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意义(一)符合宽严相济的刑罚原则刑罚的适用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其中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它所要关注的不只是刑罚公正的实现,还有罪犯再社会化和社会预防犯罪的双重需要。老年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由于他们在生理上已近生命的终点,因此,对他们的改造也就没有太大的意义。就一般预防而言,在准确定罪、恰当量刑的幅度内,对老年人适用严厉的刑罚不但不能起到吓阻不稳定分子的一般预防目的,而且让身体状况极差的老年人,去接受其健康状况难以承受的司法审判,会使社会公众认为刑法不人道而产生反感、抵触,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其次老年犯罪。一定年龄的老年人犯罪后,受其年龄及其生理因素所限即使不适用刑罚,也往往不会再继续犯罪;另外,人生活自理能力本已较差,有的还有多种疾病,需要其他人照理,自然就无法承当繁重的生产活动,因此依靠对其限制自由进行羁押改造的方式意义不大,况且国家还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等保障措施,增加了改造成本。这样既达到了预防犯罪的目的,也节约了国家资源、成本。(二)对老年人犯罪从轻处罚符合人道主义的要求人道主义要求关怀人、尊重人性和人的尊严,尊重人的自由意志。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道主义的含义也有了变化,人道主义逐步进化成为以人为中心关心人性、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现实生活和幸福、人的解放的一种学说。大部分老年人,从生理上看,其身体机能处于慢慢衰退的时期,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慢慢强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手段也将随之降低。从心理上来说,由于年老、身体衰退造成的心理影响,心理变得比较容易产生孤独情绪。再次在生活上,老年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无法自谋生存,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关心老年人犯罪,建立相应的从宽制度是人道主义的要求,刑法的人道性是指如何把刑罚带给犯罪人的痛苦控制在人的尊严所能接受的限度之内。刑法人道主义在刑法中具体表现为:刑法的宽容性、轻缓性及道义性。刑法的人道性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可以归结为:犯罪人也是人。作为人,犯罪人也有其人格尊严,对于犯罪人的任何非人对待都是不人道的或曰反人道的。人道主义原则的表明,刑罚的科处以及执行必须考虑到被告人及被判刑的人的个性,以负责任的态度人道的对待被告人及被判刑的人,以便其能够顺利的重返社会。(三)符合我国传统与国际通常做法其实不仅在刑事案件当中比较照顾老年人,我国整体的法律制度都是比较偏向弱势群体的,但这样的规定往往就让有些人产生了一种我弱我有理的想法,而且在做错了的情况下,也理所应当的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全社会都应该让着自己。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行贿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于各级国家机关是人民行使权利的地方,故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存在着公民向国家机关的职员行贿,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此时,经相关人士举报,相关司法机关会介入调查,发现符合行贿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会以行贿罪论处。 行贿罪法律法规: 一、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


·故意伤害轻伤案件自诉被判了刑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轻伤案件自诉被判了刑减刑的条件是什么?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2)检...


·罪犯被判拘役在哪里服刑 拘役的刑期是多少
      不管是被判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其实都是有具体的服刑地方的,只不过针对不同的刑罚,法律中规定的具体服刑的地方不同。那您知道其中罪犯被判拘役在哪里服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被判拘役在哪里服刑 ? 《刑法》第43条规...


·判刑了多久进监狱
      判刑过后多久进监狱是不确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审判决10内后生效;上诉的,二审判决或裁定后生效。生效后,由看守所根据其安排,每月定期送几批次的人到监狱,所以具体时间不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


·犯法进拘留所多长时间可以判刑?
       一、犯法进拘留所多长时间可以判刑?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在看守所关押时间还有更长的,那都是个案,没有参照价...


·新刑法贩卖毒品15克以上好多年的刑期
      染上毒品就很难戒掉,很多人为了吸毒弄得家破人亡甚至为了有钱买毒品走上抢劫、贩毒以贩养吸等犯罪道路。虽然国际上有的地区允许吸毒贩毒,但是在我国贩卖毒品会受到很非常严重的惩处。我国新刑法贩卖毒品15克以上好多年的刑期,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


·股票诈骗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股票诈骗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在我国单位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就是因为有些犯罪案件的特征已经明显区别于个人犯罪,所以我国才专门的在法律当中将单位犯罪单独的罗列出来。刑法当中也已经有很多的罪名都被列入了单位犯罪当中,因为单位犯罪归根结底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只不过取得公司利润的途径是违法的。下面本站我们将给您介绍的是...


·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
      我国古代虽没有渎职罪之一罪名,但有相关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的制度,凡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需要进行考核的,依据考核的内容来决定其前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近现代以来更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渎职罪会罪名。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新渎职侵权犯罪...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这些行为一旦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会构成犯罪。那究竟构...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