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婚姻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

一、婚姻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

(一)、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离婚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或者是进行离婚之前其中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转移。在夫妻离婚期间,共同财产双方都不能有大型的变动或者是单独的进行转账。如果擅自对离婚财产进行转移的话,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少分甚至于不分。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过错方在分割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时,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家属可以旁听吗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家属可以旁听吗? 公开审判案件,允许公民旁听。旁听注意事项: 1、公开审判案件,允许公民旁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衣着整齐,可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旁听证,进入指定的法庭。 2、中途进...


·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权是否存在?
      一、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权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至子女成年之后就不存在了。然而,大多数子女刚满18岁时还在上大学,那么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能够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为由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父母对子...


·最新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


·法律上婚姻无效以后结婚算二婚吗?
      法律上婚姻无效以后结婚算二婚吗如果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再婚就属于初婚,这个确定无疑。二、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自行主张无效。宣告无...


·夫妻长期分居怎么自动离婚
      夫妻长期分居怎么自动离婚?无论分居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离婚,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


·有疾病能把抚养权变更对方吗?
      有疾病能把抚养权变更对方吗? 一、有疾病能把抚养权变更对方吗? 离婚后,抚养方如果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一般随另一方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


·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抚养权虽然一直都社会上很多离婚夫妻争夺的一部分,但是现实中也是由那些有了抚养权却发现自己没有能力很好的承担这份责任的人,所以就会为了孩子开始协商是否可以将已经确定的抚养权再变更到对方手中。那么,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一、协商更改抚养权到对方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相关...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不管父母是否按照规定的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此时生下的子女总是无辜的,因此要是未婚的父母日后分手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孩子抚养权协商之后签订书面协议,那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情况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