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案件所处的阶段不一样,律师的工作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如果案件管辖有问题,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可以进行一定的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除会见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外,还能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出法律意见等。在审判阶段,律师应做以下工作:除会见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外,还可以阅卷,重点是出庭辩护等。二、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的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综合上面所说的,律师是可以为每一个案件进行辩护的,而且律师在一个案件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只要有证据还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所以,律师可以用专业的知识来帮助自己,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这要法院才会受理。


·刑法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关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按照规定,出口货物的企业要及时报税,缴纳出口关税。而为了鼓励一些行业发展,我国执行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也正是如此,一些不法分子采取种种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这种行为是犯法的。那么刑法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法骗取...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拘留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机关。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限制的,但却也没有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严重。那所以有人会问在拘留所能打电话吗?什么时候允许拨打电话?的我们会详细给您介绍,如需了解可以继续往下观看。一、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根据我国《拘留所管理条...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一、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不是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哪些情形不得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假释的情形。那哪些情形不得假释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


·污染环境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谁来写
      污染环境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谁来写 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


·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判,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人讲究生财有道,但却有一部分人偏偏喜欢铤而走险,违背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和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既然是非法的,那么被执法者抓住肯定是要依据法律进行处罚的。那么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判呢?我们为你带来解答。 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要具体看其参与程度,出纳知情...


·判三年减刑是从看守所算吗?
      一、判三年减刑是从看守所算吗? 判三年减刑是从看守所算,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的减...


·金钱犯罪的中止和既遂有时间期限吗?
      金钱犯罪的中止和既遂有时间期限吗?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有时间限制,中止应发生在犯罪预备和实行阶段,或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犯罪既遂就是实施的犯罪行为最终成功了,结果实现了,发生在犯罪结果已经发生以后。刑法第 24 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量刑会有档案,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也是有可能不判刑的。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一、强奸罪的量刑起点是多少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了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幅度。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 (1) 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