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父母离婚名下财产协议给女儿?

一、父母离婚名下财产协议给女儿?可以,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父母双方一致认定将名下财产协议给女儿的情况,也是合法的,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处理,避免在财产分割时发生矛盾和纠纷。但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和分割,而对于一方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


·国家赔偿的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要件主要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


·一、离婚冻结财产多长时间就可以解冻了?
      一、离婚冻结财产多长时间就可以解冻了?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


·离婚抚养费上海支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离婚抚养费上海支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无论夫妻是否要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改变的,毕竟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而即使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婚姻关系,也不能阻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其中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


·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的分类
      虚假离婚包括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当然这两种情况是有些不一样的,前者是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后者则是为了其他目的而离婚。那么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1) 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当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支持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是指仍然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成年子女,或者由于主观原因而失去或...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分开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支付费用的多少和期限时间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支付子女抚养费需考虑的因素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处理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异议之诉怎么处理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分以下情况: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 根据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2、由被执行人...


·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最终也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满足的条件与诉讼离婚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


·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日后要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只不过想要对抚养权做出变更,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