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假释期间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因为累犯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或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以后方有可能构成累犯的,所以,即使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此时也不能认定为累犯。此时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二、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循哪些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罪犯的制度,当然要获得假释批准,首先就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被假释就是违法的。而在被假释的同时,一般剩余的刑期就是考验期,在假释考验期内,若是发现罪犯又犯新罪的话,虽然不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但此时也是会撤销假释,之后再数罪并罚。


·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既遂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2023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犯罪主体是指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


·过失犯罪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法...


·非法传销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传销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传销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崔某某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出庭参加庭审。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名成立。现对其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一、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区别吗? 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


·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会向我国执法机关的人员进行行贿。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国家不仅针对受贿的人员有着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果经国家查出以后,对于行贿的人也是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行贿受贿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行贿罪的对象主要是指哪些人员? ...


·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罪是指持有凶器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法严厉处罚的犯罪行为,持刀抢劫即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又侵犯其人身权利,是一种复杂的犯罪行为,对持刀抢劫罪刑法也进行详细的规定,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如果需要更详尽的法律服务可以咨询。 一、抢劫罪的立案标...


·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几年?中国新刑法信息披露违规罪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所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互信赖,对于善意且有偿获取商业秘密之人借鉴“善意取得”制度提供保护,而对于恶意,或善意无偿之人,考虑到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必要性和...


·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个国家的重要基础即是通过发票等途径而上缴的税收。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于制造非法发票的犯罪行为的相关问题都不太清楚。那么,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处罚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处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