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

犯罪预备的含义怎么理解?犯罪预备就是民事主体为了落实犯罪行为而实施的,制造犯罪条件的意思是为了实行犯罪而制造必要条件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在中国刑法中,是指除准备犯罪工具以外的其他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主要包括:(1)锻炼犯罪技术。(2)进行犯罪前的调査。(3)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4)合谋共同犯罪等。这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条件是犯罪人实施犯罪所借助的因素,可分为事实条件和理由条件两种。二、常见的预备犯罪行为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如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直接构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罚的严厉处罚。尽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预备阶段,没有实际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至于怎样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就应该根据实际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宽大处理。一般的犯罪行为都是有犯罪预备的过程的,任何犯罪预备都是为了后面具体的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做准备的,不管是任何的犯罪主体,若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就放弃实施犯罪行为,此时即使被他人发现有犯罪预备倾向,也并不会受到处罚。


·购买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购买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购买假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关于诈骗罪的法条有哪些?
      关于诈骗罪的法条有哪些?诈骗罪是以非法手段对被害人实施的骗取金钱占为己有的一种犯罪案件,在我国较为常见的一类经济和刑事案件。相关受害人除了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随之受到伤害。那诈骗罪刑法法条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对于拐卖儿童应判什么罪?
      在我国拐卖儿童应判什么罪?1、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2、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


·刑法修正案九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诈骗活动不断涌现,诈骗犯罪活动触犯到刑法,我国刑法对此有严格立案标准和处罚规定。随着时间的变化,刑法也在不断修正,进行完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诈骗罪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总结了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23年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 团伙盗窃其实主要就是多人共同有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这与个人盗窃其实存在一些的差异。从性质上来看,自然团伙盗窃更为恶劣一些,但在立案标准上面,其实团伙盗窃的立案标准与一般个人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一样。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被进行行政拘留能带书吗?
      一,被进行行政拘留能带书吗被进行行政拘留能带书。健康书籍,一般允许带入,但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各拘留所根据管理需要掌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二,相关法律规定:《拘留...


·死缓可以减刑吗 死缓减刑期限是多久?
      一、死缓可以减刑吗 死缓是指罪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死缓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也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减刑是指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关于死刑缓期执行及死...


·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的适用条件是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二是明确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就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强调终身监禁决定...


·犯罪的故意与过失的种类有哪些
      从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来看,可以具体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由于故意犯罪的情节要恶劣一些,因此一般对故意犯罪的处罚也是要重于过失犯罪的。而法律中对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分别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 一、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


·什么犯罪用终身监禁来进行执行?
      什么犯罪用终身监禁来进行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终身监禁的适用的犯罪条件有两个:1、要求罪犯是因为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而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法院同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数额等情况,综合考虑、衡量之后决定应当适用终身监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