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欠下银行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银行贷款不还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怎么办1、向身边人求助当您还不了贷款时,则只能尽可能向身边人求助。所以,建议贷款人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去申请贷款,不要盲目的只为申请了还不了再说。2、向银行申请展期贷款机构多次追索借款未果的话,权利人会直接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以便还清剩余欠款。但对于借款人来说,此办法可作为下下策。要知道,逃避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事出有因,可以提前三十日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银行调查属实,且认为符合条件的话,会予以批准,且降低您每月的还款额度,贷款期限也会顺势延长。3、与担保人共同承担借款对于欠银行贷款而还不上的情况,原则上说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但大家不要以为这样就高枕无忧了,即使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但是银行获得了法院的有效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当事人的其他固定资产,如排名房子、车子等等。若是,当事人恶意不还银行贷款的话,则此时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就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


·个人借款中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个人借款中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一、个人借款中利息该怎么进行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债太多无力偿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借条转让要三方到场吗?
      借条转让要三方到场吗?只需要债权人同意即可,故债权人可以不必实际到达现场。出具书面证明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


·怎么申请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怎么申请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一、申请条件 1、总体条件: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在贷款银行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同意借款...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 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中同期的正确理解应按银行的规范进行,首先应当区分同期是在“期内”还是在“期外”,即:...


·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怎么办?欠钱坐牢后不还钱携带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名下有财产,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可以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 (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就直接免除债务,这样显然对出借人不利。那究竟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


·河南省违法发放贷款罪标准是多少?
       一、河南省违法发放贷款罪标准是多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债的发生原因,依其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两大类,前者称为意定之债,后者称为法定之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