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一、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对未遂犯的处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的是对哪些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的未遂犯的处罚。

因此,人民法院在对未遂犯科刑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不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按照处罚既遂犯的原则进行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未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 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

(二)以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例如,以刀杀人,将人砍伤后被行人抓住。如果不被抓住,完全有可能把人杀死,这就是能犯未遂。

2、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不能完成犯罪,不可能达到既遂,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使用了按客观性质不能产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犯罪结果的工具,以致犯罪未得逞。

二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即犯罪分子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当时并不存在,或因具有某种属性而不能达到犯罪既遂。

在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之后,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的,一般可以成立犯罪未遂。而要是在这阶段,是因为行为人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犯罪的,则可以认定成立犯罪中止。虽然对未遂犯和中止犯的处罚都不会那么重,但相比而言,对中止犯的处罚要更轻一些。

·经济诈骗一万怎么判刑
      诈骗1万,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故意伤害属于什么罪名?
      故意伤害属于什么罪名?故意伤害属于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罪名,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二、故意伤害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


·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
      公民因为别人的民事方面的侵权而针对对方的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法官在受理之后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不仅存在民事方面的侵权还已经触及了刑事上的罪行,此时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案件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一、民事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处理?法院是应该继续审...


·打架被判刑后出来会报复吗
      不会。以暴制暴都是不对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打击报复,又采用打架的方式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2023
      拘役和拘留有啥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


·六机关规定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重要法律文件,是三大诉讼法之一。从实施以来,刑事诉讼法也经过了多次修订,里面对立案、侦查、证据及简易程序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等六机关联合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六机关规定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


·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名成立的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威胁他人财产安全的行为,很多人通过非法集资获得大额资金进行非法的盈利活动,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接受相应的制裁。可能您对于非法集资的定义没有明确的认识,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本文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怎样认定非法集资罪...


·非法吸存和网络金融诈骗如何判刑?
      现在人们生活中已经离不开互联网,网络理财平台也多如牛毛。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息诱惑,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公众资金,搞集资诈骗。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到的受害者人数多,涉案金额也比较大。那么,非法吸存和网络金融诈骗如何判刑?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非法吸存和网络金融诈骗如何...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执行判决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在刑法中规定偷盗怎么处罚?
      在刑法中规定偷盗怎么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


·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的任务是什么?
      一、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任务是什么? 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 1、支持抗诉; 2、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3、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讯问被告人、讯问应当围绕抗诉理由以及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争议...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