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

“住改非”的房屋,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法律并未对“住改非”房屋补偿作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1、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更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2、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根据住宅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是否持续经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沿街等相关情况,再根据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估价补偿。3、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估价金额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4、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是住宅房屋用于经营使用的时间较短,尚不支持作为非住宅补偿的。5、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  一、“住改非”的定义  住改非”是在拆迁补偿中对住宅改成非住宅的一种特定的称谓,所谓住改非,又称住改商,指的是原本用作住宅的房屋,由于其临街或者具有其他地理位置上的优势,房屋使用人将其改变为为商铺进行经营。拆迁时,被拆迁房屋房产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被征收人在经营时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实并有纳税记录,其住宅实际用途已经发生改变。我国法律对于“住改非”情况如何进行补偿并没有作出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还是涉及此问题了,这些地方性法规虽然效力较低,但也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


·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


·继承房屋再出售的税费有哪些
      继承房屋再出售的税费有哪些?1、营业税 (税率5.6%, 卖方缴纳)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3、契税(税率1%、1.5% 、3%,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农村父母房子儿子继承可以吗?
      农村父母房子儿子继承可以吗? 一、农村父母房子儿子继承可以吗? 房屋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 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一、如何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手续? 办理离婚析产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的,应当与原来的产权方协商处理,对于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将房...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我国经济建设早期,多将厂房建设在城区,一是由于交通方便,便于产品的运输流通;二是便于货物的销售,但是与此同时伴随的就是环境问题以及产业改革升级问题,所以出现大量城区厂房拆迁至城郊地带,因城市厂房在拆迁过程中或造成过多的建筑垃圾,以及在拆迁之后的新...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处理原则
      近年来,城市近郊农民要求收回原已出卖的房屋引发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增多。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审判实践中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识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本文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进行探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 1.从买卖双方...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不可以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房屋还有有按揭没有偿还完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如果要进行过户就只能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金额后办理过户。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一、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