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真实,这是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首要关注问题,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等,以免日后发生经济纠纷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第二大要点,要清楚二手房的准确面积,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

3、一定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要了解二手房交易流程,这是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重中之重,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商品房购买合同》。并且一定要到房屋所在区、县所在的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等手续。

恶意隐瞒租房事实的这种做法,这是让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这属于很重要的事情。随后买方在入住房子的时候,其实也没有权力强行要求承租人立马搬走,意思就是成都人和买方随后都只能像原房主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上海社区公共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上海社区公共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各区的权限设置不一,具体请咨询你租住的房屋所在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以及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
      在我国,两限房是指国家推出的限房价、限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但是两限房在本质上和廉租房以及公租房是有区别的。我们都知道,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的,因此有一部分在北京市外来务工的人员,肯定就比较关心北京两限房出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关于这一问题,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


·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16-2017年常州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现在人们对于房子越来越看重,房子的价格也十分昂贵,现在房屋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现在许多人关注房子产权问题,房子产权到期以后怎么办?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当事人在买卖房屋的时候,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纠纷发生的时候可以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但有的时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具体来说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如果是按揭房夫妻离婚怎么分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如果是按揭房夫妻离婚怎么分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然后均分。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


·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一、新农村建设拆迁,房子每平米赔500元,是否合理  进行新农村建设拆迁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在不同的地区补偿标准不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法准确答复500元是否合理。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我国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质押的设立要以权力和动产做基础,但是不动产质押在现实生活却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虽然《民法典》(.1.1生效)对质押的规定很明确,但是也没有说不动产质押就是违法的,所以,针对“房产可以质押...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质量往往是我们第一考虑的问题,因此国家为了保障这一关乎一家人安全问题出台了房屋质量保修条例。当我们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时,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问题,我们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


·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婚前财产是什么?
       买房结婚乃人生大事,婚前有房产不仅能够赢得丈母娘的青睐,更能给未来的生活提供稳定的居所。但是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高居不下,随之而来的则是房产分割问题。那么面对房产争执,买房婚前财产如何界定呢?下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何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