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真实,这是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首要关注问题,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等,以免日后发生经济纠纷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第二大要点,要清楚二手房的准确面积,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

3、一定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要了解二手房交易流程,这是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重中之重,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商品房购买合同》。并且一定要到房屋所在区、县所在的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等手续。

恶意隐瞒租房事实的这种做法,这是让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这属于很重要的事情。随后买方在入住房子的时候,其实也没有权力强行要求承租人立马搬走,意思就是成都人和买方随后都只能像原房主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经营用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并且房屋的产权是经营用的,拆迁时是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


·新婚姻法买房两人名字可以同时写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根据《民法典》婚前男方买房同时写上两个人名字可以吗 可以的。 婚前男方购房(原本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男方愿意在房产证上同时写上女方的名字,视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 《民法...


·房屋是老伴名字我怎么立遗嘱?
      房屋是老伴名字我怎么立遗嘱? 一、房屋是老伴名字我怎么立遗嘱? 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


·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固然很重要,但是在离婚判决的时候,法官考虑的因素和参照的法条是非常多的,不会仅仅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草率的对房屋的产权作出判决。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肯定没有考虑的太多,因此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一、离婚房子没...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越来越密集,随之而来的关于房地产买卖的纠纷也日趋增多。其中,农村房屋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在流程和手续等方面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


·婚姻法中对于房产的规定
      婚姻法中对于房产的规定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


·房屋登记费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今社会住房问题依旧是热门话题,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会涉及到房屋登记等情况。那么,具体有关房屋登记费的情况是怎样呢?别着急,的我们马上向您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登记费 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是典型的以政策替代法律的于法无据的操作模式,是严重不合理...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
      购房违约金起诉时效三年吗?当事人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安置房的种类
      安置房的种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


·一、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什么? 房屋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1、调查房屋的建造、使用和修缮的历史沿革、建筑风格、结构体系等资料。 2、建立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结构平面、主要构件截面等资料。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