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存单质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存单质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 一、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存单的到期日;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存单质押价值的90%,最高可达质押价值的9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视借款人情况最多下浮10%。
二、存单质押贷款特点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拥有的定期储蓄存单、卡折定期、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办理质押,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据了解,个人质押贷款有6个特点:发放快捷、贷款额高、利率优惠、用途广泛、还款方式多样和贷后服务便捷。
1、发放快捷
个人质押贷款流程简洁,放款快捷,为客户解决急用资金的燃眉之急。
2、贷款额高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质押凭证面额的90%,极大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3、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根据客户资信等情况,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节约资金成本。
4、用途广泛
可以满足借款人在正常经营和日常消费过程中的各类资金需求。
5、还款方式多样
为客户提供多种还款方式及特色还款服务,借款人可根据需求自由选择。
6、贷后服务便捷
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还款、贷款要素调整等服务。
三、存单质押的方式
存单质押的方式有二: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第二种方式中,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担保法解释》第100-102条和《物权法》第223、224条。
目前,存单质押已被各国广泛采用,如在英国等欧洲各地被作为债账或其他应收款担保之列予以认可,而美国《统一商法典》则在最近的修订中把存款账户作为动产担保交易的担保物种类之一,以消除此前因普通法的不确定性而给存款人融资带来的不便。
也就是说,对于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的答案是肯定的,一般是哪个银行的存单就应该去哪个银行进行质押贷款,但是也可能去他行或者是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存单质押贷款,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去其他银行进行存单质押贷款的话,需要存单的银行开出冻结支付的证明才可以,现在很多银行都不办理非本行的存单质押贷款了。想了解
·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其效力是什么?
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其效力是什么?在很多情况下,如债权债务转让,或者其他类的交易合作等等,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就此内容签署相应的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合同的签署,已经成为当今各项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合同的签署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合法的成立。那么,...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
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在经济交往中,很多交易都会存在风险。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也会面临一定的债务风险。具体来说,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呢?为了避免遭受损失,债权人要怎么避免借贷风险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债务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债务风险指债权...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条丢了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条丢了?在欠条丢失了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
·遭遇朋友欠款不还怎么办
遭遇朋友欠款不还怎么办好
一、遭遇朋友欠款不还怎么办好
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
(一)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
·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及其配偶?
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能否起诉债务人及其配偶? 一、 司法实务中,债权人起诉借款的夫妻一方还款,法院如判决支持其诉请,在执行程序中,法院未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若债权人另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债权人以债务人及其配偶(包括...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合并债权债务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我们知道,为了募集资金,很多公司就会向投资者发放债券。债权很多时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但是就算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有多大,它也不可以无限制的发行债券,国家法律对于债券的发行比例是有法律要求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1、...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很多公司为了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会直接将公司的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份。所以我国证监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了规范债券转股,制定的有非常详细的公司债券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各公司在发生债权转股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制定的该套法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债权人在出借钱款的时候,因为疏忽大意忘了约定还款期限。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超出诉讼时效的债权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约定还款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对未约定...
·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人们在需要钱的情况下选择借贷,同时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超出还款期限就会成为违约方,需要向对方交纳违约金,以此作为对违约方的处罚。但是违约金要交纳多少不是随意规定的,那么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为您解答。法律对借款违约金上限的相...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还要履行责任吗?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