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可能很多债权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借钱给他人,但是到了还债日期却被告知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可能说就不追讨借款了,那么此时该处理来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维护债权人的权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
(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分期支付债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如果是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的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分期支付债务。
(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不履行裁判,不还款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债务的范围内,债务人有多少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二、通知债务人停止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向债务人发出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经营所必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偿付的,在清算组成立之前应当经人民法院审理批准。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列行为者,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追回该项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 “通知债权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企业破产中间会出现一段时间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这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清算组成立之前,尽管这段时间不长,但仍有可能出现“隐匿、私分、无偿转让、非正常压价出售产品、财产、或者对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也有可能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和放弃自己的债权等损害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停止清偿债务,既是对破产企业财产的一种保全措施,也不失一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行为。
企业破产必须的生产经营仍需要维持。法律规定,这部分支出,企业没有支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批准才能清偿,主要是指:
(一)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水、电、暖及电话费等;
(二)破产清算期间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清算组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直接费用;
(三)为保证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所必须的费用。
破产企业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企业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实践中,要是债务人没有还债能力的话,此时还是要区分一下债务人是属于自然人还是企业,不同主体,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是不同的。对于自然人的,此时可以分期还债。而要是企业的话,那么可以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 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


·朋友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了怎么办?1、拿着借条可以到法院起诉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2)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2、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


·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民间借款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如果我们有借款需求的话,我们有几种途经,比如说找银行办理贷款,或者是借助于民间借款。民间借款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并且由于它程序的简单以及可商谈的空间大,成为了很多人借款的主要渠道。对于民间借款,不论是对借款方还是贷款方,拟定一份完整合法的协议书非常必要...


·一、老公借高利贷还信用卡离婚老婆要负责吗?
      一、老公借高利贷还信用卡离婚老婆要负责吗? 如果借款用来家庭生产经营,或者配偶也享受到借款的利益,那么借款属于共同债务。需要负责。 共同债务,夫妻都有偿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如果属于高利贷的话,分具体情况,或者超过法定规定利息不必偿还;或者利息根本无须偿还。 二、夫...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老百姓受到其它人诽谤时,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责任是重要的一种,针对的是行为人民事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危害程度较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那么,根据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有哪些?下...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吗? 我国的经济市场上一些公司在做大做强后,就会开立分公司来扩大自己的运营规模和公司规模。但公司在运营期间会发生一些债务关系,来扩大自身的运营。那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


·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又没有打借条怎么办? 1、和解。 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 ...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没有办理他项权证是很难从银行取得相应放款的。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全款买房,只要签订了买房合同,...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离婚后外债一方要还如何证明自己不用承担? 除非你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笔欠款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明确证据表明债权人在出借时候知道这笔钱不是给夫妻共用的,否则出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会默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使离婚,也要就债务问...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