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书在书写时首先需要写明转让土地的基本信息,双方的身份信息,转让价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协议中双方最好注明违约之后应承担的责任,在之后发生纠纷时,有一个可以参考的依据对纠纷进行解决。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注册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注册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 30%,计人民币200万元。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买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 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担合作公司注册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已经通过转让、划拨或者是被赠送等的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只要民事主体已经获得了土地使用证,那么若是有获得资金的需求,此时就可以依照土地所有者自己的意愿,与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主体,签署租赁合同之后,将土地暂时的交给其他人来处分。

·山西省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
      山西省平遥县征地补偿标准最高是多少?1、一类区片范围:城郊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11608元/亩;旱地/园地:55804元/亩;林地:2790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3951元/亩2、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5968元/亩;旱地/园地:4298...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如何解决土地确权承包纠纷? 一、何为土地确权?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一、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办遗嘱?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故此宅基地不能订立遗嘱。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可继承,根据“房地一致”原则,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等于暂时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六类土地三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峡山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陈店镇、两英...


·国有划拨地的房子能买吗
      国有划拨地的房子能买。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需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出售,同时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


·农村无效婚姻子女可以继承土地吗?
      农村无效婚姻子女可以继承土地吗?1、农村无效婚姻子女不可以继承土地,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与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并没有关系,这是因为土地属于集体组织所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


·商品房价格过高一直是北京被人诟病的地方,的确,现在很多家庭是
      商品房价格过高一直是北京被人诟病的地方,的确,现在很多家庭是买不起房的。近年来,北京市也出台多项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就包括推出两限房及经适房等。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这类房子。那么,北京石景山两限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北京石景山两限...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抵押和质押是物权的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就是在进行担保等情况下需要注意的一点,抵押和质押在对物权的所有权方面是有一定得差异的,一个所有权会转移到债权人,一个所有权还是归债务人所有。因此是抵押还是质押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一、土地使用...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费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是最难计算的,主要是附着物和青苗数量和类型太多。那么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的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