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23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

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根据《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2、依法成立,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需要批准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二、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签署一般是指当事人均在合同中签名或者盖章了,对于大部分的合同来讲,完成了该操作之后,其实合同会成立,而同时也是生效的。但实际上,针对一些不同的合同,即使合同签署了也成立了,但并不一定就是生效的。因为有些合同必须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而有些则是需要在约定的条件达成之后才会生效。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产品数...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一、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没有达到河南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处理,具体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 违约方如何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


·网签后何时取得备案合同
      网签后何时取得备案合同?网签后3天需要办理合同备案,不过网签合同和备案合同的内容都完全是一模一样的。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一、合同的变更有几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选择了变更合同的; 3、因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


·一、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


·合同的主体如何确定2023
      合同的主体如何确定(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但是本人不能单独签订合同,需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才能生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签订与本人年龄和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