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

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

一、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还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吗?

不满足聚众哄抢罪犯罪构成留不会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000元以上不满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人数多、被抢物资重要、社会影响大、哄抢一般文物、哄抢次数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4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哄抢重要军用物资;

(2)哄抢珍贵出土文物;

(3)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

(4)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

(5)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导致公司、企业停业、停产;

(6)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

二、聚众哄抢罪怎么认定

(一)聚众哄抢罪与刑法第289条规定的聚众“打砸抢”的界限

前者一般只是聚集多人抢夺公私财物,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即使使用轻微暴力,也不针对人身,后者则是聚集多人又打又砸又抢,是一种破坏性更为强烈的严重犯罪,暴力色彩极为明显、浓厚;前者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后者则不是独立的罪名。

(二)聚众哄抢罪与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界限

前者客观方面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表现为聚众扰乱各种公共场所的正常的秩序等活动,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产,后者则不一定。

聚众哄抢的行为无疑会危害共同安全,故此若是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民事主体是聚众哄抢行为的组织者,并且也由于聚众哄抢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是一定会被认定为是聚众哄抢罪的。检察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已经造成的社会危害来判断。

·认罪是缓刑的必备条件吗?
      您都知道缓刑,一个人犯了罪之后先是判刑,服刑时间过后一般都会有缓刑来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说缓刑对罪犯来说意义和作用都是非常的大的。您都知道认罪一般都是会有从轻处罚的,那么缓刑的必备条件是什么?认罪是必备的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


·喝酒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
      喝酒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二、醉酒...


·死刑适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如今对死刑的判处也是采取慎重的态度了,而在死刑中具体又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情况。说到死刑适用的范围,我国没有从正面进行规定,但却从侧面规定了哪些人是不能适用死刑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介绍。 一、死刑适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如果罪犯被判缓刑的话,那会同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会对罪犯的相关行为作出考察,如果没有违反规定或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话,才不用执行原判刑罚。不过,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该如何审判 缓刑是有条件消灭...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这要先分清当时犯罪的主观恶意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并要看被害人受伤等级。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有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有期徒刑的量刑,需要按照刑法的规定来操作。刑法中的有期徒刑有很多量刑的区间,那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除了有期徒刑外,拘役也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教育的刑罚,那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何区别?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有什么量刑区间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


·事后感谢行贿会不会构成犯罪?
      您都知道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贪污贿赂的犯罪行为,如果发现了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了贿赂是可以进行举报的,受贿的行为可以分为事前的受贿还有事后的受贿,一般事后如果是吃了一顿饭一般不是受贿,但是如果是收受金钱的话就可能构成犯罪,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对于事后感谢行贿会不会构...


·在法院可以认罪认罚吗
      可以。按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


·犯了寻衅滋事罪看口供吗?
      犯了寻衅滋事罪看口供吗? 一、犯了寻衅滋事罪看口供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一、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不会,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不会留下案底。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精神病人用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用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