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签订吗?

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签订吗?

一、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合同需要进行签订吗?

需要进行签订的;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

新三板法律服务是资本市场完善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新三板是资本市场中最基础的部分,又是开办试点不足4年的新制度,需要法律服务机构在交易中发挥积极作用、以金融服务单位的身份维护各方权益、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能够对园区公司、券商、投资者的行为展开行之有效的监管,依赖于法律服务机构为园区公司、券商、投资者乃至监管部门提供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职的法律服务。

新三板政策主要表现为,接受企业委托后,由具有专业知识和新三板政策的律师、律师助理组成团队,为企业量身定做工作方案和挂牌计划,协助企业完成改制并设立股份企业,协助企业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协助企业配股融资工作,并且在企业挂牌成功后等后续工作。

二、新三板法律服务作用

新三板法律服务意义:

( 1)资金扶持:根据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 2)便利融资: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 3)财富增值: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 7)宣传效应:树立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三、新三板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修订并发布新三板法律法规:

(1)新三板法律法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2)新三板法律法规《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3)新三板法律法规《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四、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

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配套规则和协议文本

(1)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2)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挂牌备案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

(3)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必备内容;

(4)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证券公司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自律承诺书;

(5)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6)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

(7)新三板市场融资法律实务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协议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是适用于在每一个案件上面,而且不同的合同所适用于法律的条款就会不一样,如果在进行使用法律服务的时候,双方也是一定要签订合同才能更好的保障各自的利益,所以,合同对于我们而言是特别重要的,一定要合法的办理。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怎样约定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中三种抗辩权, 在此主要谈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无偿赠与合同的效力? 一、 无偿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


·网签合同和居间协议哪个为准?
      网签合同和居间协议哪个为准?以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为准,以后面的协议为准。网签合同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居间合同就是属于“中介服务合同”。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


·合同生效必要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同生效必要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必要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一、不续签合同有代通知金吗?
      一、不续签合同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具体情况根...


·合同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的规定是违反负责业务的规定的话,依然是需要承担这违约的责任的,因为负责义务他必须要依附于合同当中的主义务才能够存在,除此之外,至于规则原则应当按照过错原则规则。严格界定服务合同附随义务的范围合同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无法律效力 无效的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协商订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要求,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合同,因为无效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解除无效合同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 1、不具备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