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产权登记出错怎么补救

房屋产权登记出错怎么补救

一、房屋产权登记出错怎么补救

方法一、申请更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方法二、申请异议登记

实际生活中,往往大部分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就要用到第二招。《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 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但请注意,异议登记后,利害关系人需要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异议登记的作用就是将不动产目前的登记状态暂时封存,以防止权利人转移或出卖该不动产。

方法三、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对不动产的归属有异议,产生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异议,当事人要求转移登记,应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从司法实践来看,大致包括两类案例:

(1)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如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致使登记的权利人和真实的权利归属人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2)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并办理了登记,真实权利人(包括共有人)和善意取得第三人同时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上述案例中,登记对决定物权归属的作用是有限的,登记行为并不构成对民事诉讼的障碍。当事人应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物权的归属。

方法四、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认为登记机构未尽审查义务,违反登记程序致使不动产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与真实权利人不一致的,应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只能对登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做出撤销登记或维持登记的判断,并不能最终解决当事人间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涉及物权变动原因行为的民事纠纷,应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一些案件中,当事人既对物权归属存在争议,不动产登记行为合法性也存在疑义的,可以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诉讼的审理对象不同,可以同时进行。但这类案件往往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可能出现一个审判需以另一审判结果为审理依据的情形,这时就需要中止一个诉讼程序。

二、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房产证上面登记的信息有误,那么可能会影响到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对收益、处分等造成影响。因而,一旦发现登记错误,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采取措施更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在购房的时候发现对方房产登记信息有问题的,建议暂时先不要贸然购买,先搞清楚产权归属,之后再协商购买的事宜。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
      随着经济时代的飞速发展,买房成为大多数家庭里的头等大事,那么了解房产最新政策就成了日常了。房价是受多种因素影响随时波动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房价,房价受政府出台的政策的影响最大。今天就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房产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 目前来看,虽然“暴涨”尚未出现,但部分城市已经...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一、 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要注意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1、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
      二手房的买卖较之一手房的程序更为复杂。如果人们在买二手房时没有发现该二手房的产权存在共有人,则很有可能在购买之后发生二手房买卖纠纷。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就需要在购买之前对相关事项作出审查,那么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时审查什么事项 由于购...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房改房是已经购买的单位房,是享有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优惠政策指的是符合条件职工可以用成本价采购公房。在房改房居住一段时间后,有的人想将房改房转成商品房售卖出去,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一、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房改房一般是单位修的房子,商品房是...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房屋继承和赠与有很大的区别。由于继承的条件比较严苛;房产赠与过户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也大不相同。 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具体内容。 一、房屋继承相关内容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


·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婚姻关系可以通过离婚解除,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一般情况,离婚期间双方会将财产分配问题协商好,诉讼离婚法院也会根据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财产分配。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重新进行财产处理。下面是诉讼离婚房产再次分割的前提条件。 1、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怎样的? 我国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和提取政策等事项方面,决定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降低使用门槛,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体的政策如下: 1、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