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久

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久?石材幕墙工程质保期一般是3年,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建筑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建筑幕墙工程使用满一年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五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满十年后的半年内及以后的每三年,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提交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如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平等协商另行签订保修金的,其保修期限可以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则视作无效。机构对幕墙工程进行安全性鉴定。二、工程质保金3%是怎么规定的?最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建筑施工行业,很多工程承包项目中承包人的净利润都达不到5%,预留过高的工程质保金无疑会让承包人承受过大的资金压力。并且,工程质保金本质上并不是保修费用,只是一种担保措施。为此,《办法》在限制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的同时,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规定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并规定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此举将大大减少施工企业的资金占用和现金流压力,显著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对石材幕墙工程的质保期在合同中应该约定的非常的清楚,现在的石材幕墙工程也随着时代的需求不断的发生着变化。其实,即便在质保年限之内,每过一年也应该对石材幕墙工程进行检查,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排除安全隐患,但真的发生了问题可能就晚了。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土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一、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人员退休前待遇与正常职员是一样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人工亡赔偿属于遗产吗?
      一、工人工亡赔偿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只有近亲属可以分配。也就是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分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
      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原则有哪些?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施。...


·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应届生刚签完劳动合同毁约的话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


·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的答案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超过就是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


·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
      在工程建设贸易中,常常会与居间人合作来寻求有利的合作伙伴。当法律规定的某些项目数量到达一定时,是需要进行招标的。那在应该招标却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吗?下文将为您解答。 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现象比较严重 建筑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忽视项目计划前提成本管理以及控制问题,这些最终导致工程在竣工之后结算比较困难,并且出现了二次投资现象,很多项目资金严重超支,造成建筑工程项目预...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国各项工程的建设安全问题,都是国家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尤其是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一定要达到相关的安全标准,否则将会危及不特定的人群的身体健康安全。对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提高...


·一、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一、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