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同时还侵犯国家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四)主观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二、《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 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危险物质范围是比较广的,像是具有放射性的一些化学性物品或者传染病病原体,在使用、制造的过程当中都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但某些人不经过批准,擅自制造这些危险性的物质就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就算没有造成损害后果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信用证诈骗罪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很对犯罪在判刑的时候往往都会同时适用缓刑,但这也是要先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那么才有可能适用缓刑。那么您知道信用证诈骗罪缓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


·抢劫罪转盗窃罪的条件
      抢劫罪与盗窃罪看似截然不同,其实也有一定的联系。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没有抢劫罪转盗窃罪这一说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什么事抢劫罪,什么是盗窃罪以及它们的区别和转换条件。请您仔细查阅以下文字。 一、法律规定: 中国的法律体系上不存在抢劫罪转盗窃罪,只有盗窃罪转化为...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点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点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一)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刑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埂,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二)犯罪构成的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二)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1、非法制造发票...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 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刑法》...


·无证驾驶行政拘留期限
      无证驾驶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但对于它是怎么构成,怎么处罚、是否需要拘留,未必所有人都了解,下面我就来为大家来说说无证驾驶的形成条件还有处罚的具体事项。无证驾驶的形成条件有好几种,一种是驾驶机动车的人在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学校进行驾照考试从而获得的驾驶证;一种是该机动车的驾驶人...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二级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二级重伤怎么判刑?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二级重伤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法律上规定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很多刑事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立功这个辩护方向,而一旦能够认定犯罪分子具有立功情节的话,那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对其是很有利的。那具体来说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聋哑盲人犯罪怎么处理?
      一、聋哑盲人犯罪怎么处理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对精神病人、聋哑人与盲人的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处理。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